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皇家隐卫 作者:秦无欢 文案 一世的争权,一世的仇恨,一世的欢喜,一世的惆怅。 每个人都唱着属于自己的那台折子戏。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江湖恩怨 虐恋情深 相爱相杀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放 ┃ 配角:薛锦,白笙 ┃ 其它: ================== ☆、子一(一)   林洛摸了一把腰眼上的箭伤,手掌摊在月色下,低下头看了看,一手的血,心中暗骂着娘,这可真是疼。   “喂,喂,你,你没事吧。”声音由远而近,魏疏挽着弓提着箭筒一路小跑了过来,她明明是要射中一只兔子,箭射出去了,却听到一声人的惨叫。   静谧得听得到落叶声音的树林里,这惨叫无异于一声炸雷响。   “疼,疼,姑娘你可别碰我腰,真疼。”林洛抬起头微微侧着脸说道,一脸苦相,他正挖着草药呢,哪知道腰上一凉,带着独有的凉意金属没入皮肉的声音,他一扭头看,箭尾的白羽轻轻颤动着,晃得他眼花。   魏疏伸出的手僵在空中,慢慢支起了身子,冷然道:“你怎么知道我是个姑娘?”   “哪有男人的声音像姑娘这么甜的?”林洛深吸一口气,侧翻过身来,“姑娘,不介意的话,能搭把手吗”站在面前的人,沐浴在月光下,面容上染上一层寒霜,眼睛像是黑水晶,暗夜里熠熠生辉。   “你怎么会在这里?”魏疏冷漠地问,这里是皇家的猎场,晚上有一场狩猎,平白冒出一个人来,让她不得不防,不得不多想。   “听说这里有寒草,我娘寒腿的病犯了,回春阁大夫的诊金又太高,别人告诉我个偏方,说是寒草有用,我才这么寻来的。”   魏疏皱着眉头,想要再问下去,眼光瞟到林洛腰上的箭伤,白翎箭,混杂着暗褐色的血,让人难以忽视,她的箭,从来不虚发。   “姑娘,我头好晕。”林洛伸在半空中的手开始微微颤抖,还想要说什么,眼前一黑,身子就要往后倒,转眼间颠倒的光影中,一只略带温意的手拖住了他。   还好。   还好。   魏疏怕惊扰到别人,平白惹出点风波来,就把林洛带到了自己的帐篷里,席地而坐,等着面前睡得香甜的少年醒来。   白翎箭箭尖上抹了麻药,用在人身上,药效还有点大。   林洛转头醒来,抹抹眼睛扭头就看见面前黄花小机上摆着刀,各种尺寸的刀,吓得他一个精灵整备跳床而起,肩头一阵暖意,魏疏挑帘而进,直至了他的逃跑。   “给你拔箭,别动。”魏疏按着林洛的肩头,淡淡地说道。   林洛重新躺下去,叹了口气,流年不利啊,扶在软枕上,调整好姿势,想说可以开始了,就听到自己衣服被撕开的声音。   微凉的指尖按在他的腰上,他微微颤抖着,想说轻点,他怕疼,面前一只素净的手递过来一支木簪,小小的梅花开在簪头上。   “这里我没有找到麻服散,你要这簪子忍着点。”魏疏将簪子放在林洛的面前,拿起刀来转身放在火上炙烤着。   林洛想,还是疼死他算了吧。   尽管魏疏下手又快又狠,林洛还是把木簪给咬断了。   麻利地上完药,魏疏又嘱咐他不能碰水,匆匆地就出门去了,林洛看着软枕旁边咬断了的还带着丝丝血迹的木簪,小心翼翼地放入怀中。   连续好几日的将养,林洛觉得日子从来没有这么的好过过,掰着手指算算,这么多天他该回去了,家里还有老娘呢,日子再好过,也终究不是他的。   也没什么好收拾的,林洛写好纸条拍了拍衣襟准备告辞了,魏疏手中提着一袋糕点进来了。   拿起桌上的纸笺,魏疏看了良久,看完也什么都没说,只是将糕点放在一旁,淡淡的道:“吃了这个再走,没有我你出不去。   “恩人,你真好。”林洛打开油纸包,捻起一块尚有温度的茯苓糕来,入口即化,清香四溢,林洛笑得眯起眼来,弯弯的眉毛像是天上的月亮。   茯苓糕外面小心翼翼地裹了两层油纸,留住了余温。   魏疏嘴唇动了动,扭过头看向外面,四月的天柳絮满天飞,细细密密像是在下雪,落在她的心头,良久她淡淡地道:“魏疏。”   林洛反应了好久才明白过来,面前的人不叫恩人,她叫魏疏。   送他出猎场的路上,明明山路摇摇颠簸,晃得他腰间的伤一阵疼痛,林洛躺在车厢内却觉得无比安心,似乎再无恐惧。   下了车林洛慢慢沿着巷子往家里走去,走到转角,转过头瞥了一眼巷口,只见魏疏还是淡淡地背着双手站在马车旁。   隔着飞舞的柳絮,林洛摸了摸胸口觉得平日不施胭脂,修眉星目沉默寡言的女子格外的流光溢彩,美艳动人。   比他上次隔着一座桥匆匆一瞥的百花阁的花魁还要多了几分颜色。   “林洛,我叫林洛。”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发文 紧张 大家手下留情 ☆、子一(二)   林洛回来之后,给他娘用了寒草,果然这寒草确实有两把刷子,几帖药下去,他娘寒腿的毛病就好得七七八八了。   人病好了就喜欢开始瞎折腾,林洛娘就开始给他张罗着相亲,总想着今年林洛成亲明年她就可以报上大胖孙子。   姑娘是见了一个又一个,林洛也没见到喜欢的那个,倒是时不时地会去点心楼拎几包茯苓糕回来,虽然馅料都是一样的,林洛吃了吃觉得味道又都不一样,唉声叹气地坐在院子里不知摆弄着什么,气起得林洛娘多了好几根白头发。   魏疏怎么也没想到会再次遇到林洛,这次她直接毁了林洛的书信摊。   那是一个日进西山的薄暮,魏疏提缰勒马皱着眉头低头,林洛站在一片狼藉中仰头,片刻,两人齐齐笑出声来,露出一口白牙,笑容明亮。   天外染血的夕阳红得让人心惊。   魏疏带林洛回府做了书信的小厮,他的字她看过,银钩铁画,沉稳又大气。   林洛自然欢喜,再也不用看天气出摊了,每个月还能多出好几两银子来,这事换谁都高兴,林洛摸摸胸口的簪子,坏的日子是不是也快熬到头了。   人有了盼头,就觉得连苦的都是甜的了,做什么都愿意。   魏疏还是淡淡地不太说话,偶尔给他拎几包茯苓糕,还是小心翼翼地裹了两层油纸,留住了余温,林洛总是吃得眯起眼睛来,眉毛笑得弯弯的。   六月十六,魏疏带着林洛去了绿竹楼,听花魁如陌抚琴,魏疏也不说话就隔着帘子听曲喝茶,听到了后半夜,魏疏拉着林洛就走了留下了三千两银子。   林洛看着甩在桌上的银票,贵得肝疼。   魏疏还是没有回府,拉着林洛,转头就买了一壶最便宜的烧刀子,坐在石拱桥提着罐口就开始喝起来。   最粗糙的酒却最暖人心。   林洛看着把酒当水喝的魏疏,不敢说话,他抬头看着长天冷月,叹了口气,这里可以看见大半个上京,大成王朝,出过好几代女皇,女子地位和男子比肩,魏疏当朝三品武将,大小战绩军功赫赫,她爹还是三朝元老,官至宰相,太子太傅。   林洛不会去问她为什么要来这里,也不会去问她眼神里的无边寂寞和森凉。   是林洛背着醉倒的魏疏回府的,回府后他的腰上却是血迹一片模糊,他哆嗦着将魏疏安安稳稳地放在床上,替她掖好被角,捂着腰回到自己的下人房中上药。   等魏疏酒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下午,唤人来服侍的时候发现来人不是林洛,她问林洛去哪里了,所有人都不知道答案。   没过几日,魏疏便被派去边关,南夏这些年一直蠢蠢欲动,边关需要魏疏去镇守。   走的那天,太阳出奇的好,耀眼得让人真不开眼睛,魏疏骑着高头大马,回过头看向城楼,林洛还是没有回来。   人无论在哪个位置上,都有风光,都有无奈。   边关的日子不太好过。   当林洛出现在魏疏面前时,魏疏拿着刀抵着他的喉咙,林洛拨开她的刀,轻声说道:“是我。”   魏疏点亮了大帐内的灯,面前的少年,一身白色绣着流水暗纹的锦衣,眉目俊秀身形高挑,她看着他片刻,邹着眉头说:“边关太苦,你的衣服不太适合这里。”   林洛没有说话,很久很久以后,他慢慢走到魏疏的身边,抬起手,轻轻地她的一缕头发拢到耳后,温和地说:“今天是我的生辰,我来见你。”   少年默默坐在魏疏的对面,从怀里掏出一枚木簪,上面一朵小小的梅花,是支新的木簪,“听人说这里的边关有种月下美人,你,你可不可以陪我去看看?”   魏疏说不出不好,只好跟着林洛走出去了。   林洛带着魏疏,翻山越岭,魏疏来这里很久了,听过月下美人却从来也没有见过,她根本不知道要去哪里,看着两人握在一起的手,魏疏慢慢收紧手指,他们一路相顾无言,她不去问他这几个月去了哪里,他也没问她这些时日过得好不好,放眼望去,月光亮得吓人,空气中只有边关粗糙的风。   他带她走了很久,终于来到一处山坡的凹陷之处,借着月光,魏疏终于看清楚,这里密密麻麻长满月下美人,紫色的花沐浴在月光下,流光异彩。   魏疏笑着问林洛:“你说今天是你生辰,你有没有什么愿望?”   已经是一身软甲的少年走上前,拉住魏疏的手,看着她的面容:“我的愿望已经实现了,想带你来看看这月下美人。”   六月十六那晚,魏疏喝得酩酊大醉,林洛记得清楚,她说她想去看看月下美人。   魏疏没说话,很久很久以后,她才终于道:“林洛,谢谢你。”   有个人曾经向她许诺要带她来看月下美人,边关传闻,有情人如看到月下美人开花,会白头偕老。   林洛留在了魏疏的身边,他帮她写写家书,照顾她的起居,其余什么都不用做,魏疏每次看到回信,表情总是淡淡的,然后就让林洛烧了。   他们还一起去过很多地方,踏遍了边关的每一处,他们总是会苦中作乐,魏疏有的时候还会亲自给林洛做茯苓糕,看到林洛笑得眯起眼晴,眉毛弯弯的,她也跟着淡淡地笑了起来。   林洛看着她说:“魏疏,你笑起来真好看。”   每当这个时候魏疏就装过头假装不在意,耳垂悄悄漫上粉色。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大家看得开心~~~ ☆、子一(三)   黑色的夜,边光的烽火燃亮了半个天际,南夏趁着夜色偷袭,猝不及防。   魏疏站在人群里,带着他的士兵抵御南夏的偷袭,手中的金刀不断地挥向敌人,划破敌人的喉咙,献血溅在脸上,热烈又冰凉。   魏疏跌跌撞撞地冲向她的帐篷,拉起林洛向城内跑去,手起刀落,林洛觉得被魏疏握住的手无比安心。   她带他跑到城内,将他带入密室,然后打开了密道,林洛呆在密道前,不敢再往前走,魏疏推了推林洛,将他推进密道内,林洛回过头,看见她依靠在门边,明灭的烛火中,魏疏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淡淡地道:“林洛,你会武功的吧,你快走吧,这密道是你建的,你知道怎么走。”   “要走一起走。”   魏疏摇了摇头,取下身下的墨玉玉佩递给林洛:“你救了我,你也会死,林洛,我不想让你为难。”她笑了笑,扯过林洛的领口,柔柔地亲了亲他的眼睛:“世上的人总是有各种无奈,再无奈,活下去总是好的。”说完,斩断机关,巨大的石门应声而落。   林洛睁大了眼睛,看着那个永远云淡风轻的姑娘笑着对他说珍重,然后手持金刀,头也不回地消失在眼前。   手中的玉佩还带着他的温度,林洛沿着密道慢慢蹲下身。   他从密道里出去,放出消息,第三天,援军终于到来。   林洛翻找了很久,终于在南夏军队的主账中终于找到他的姑娘,她被人缚住手脚,身下已经是一片狼藉,青紫的痕迹纵横,脸上血迹斑斑。   林洛劈开绳索,一把将魏疏搂在怀中。   他要带她走,他答应过别人。   “林洛,你,你还是来了……”魏疏努力地想对他笑,抓住面前少年的衣角,慢慢倒:“可是,我……走不动了。”   她在他的怀中,看着眼前渐渐模糊的少年,缓缓伸出双手,抚摸上他的面容:“林洛,你很好,真的很好。”   “你不要说话,我带你回城。”林洛想要制止她说话,她口中不断溢出的鲜血刺得他的心生疼,怀中的人艰难的摇了摇头:“我要……死在这里,这样对……大家都好,你……要……好好活……活下去。”   魏疏摸了摸胸口林洛给他木簪,那是支新的木簪,她其实欢喜了很久,又想起初次见到林洛,那时还是漫天柳絮人间芳菲四月天,他的笑容,弯弯的眉角,他对她的好,陪他过了他的生辰,都一一牢记在心中,就算要奔赴黄泉,有这些温暖就足够了。   她垂下双手,慢慢闭上眼睛,笑得安心。   林洛忽然感觉到寒冷,边关的风像是数九寒冬的冷意,要将他冰封。   从她说,林洛,谢谢你的时候,她就什么都知道了啊。   她用她的性命,守护了所有的人,哪怕别人到头来只是利用她,她还是心怀善意,对他说,人各自有各自的无奈,再无奈还是要活下去。   周围兵荒马乱,这里有她就会心安。   他是皇家的隐卫,效命于皇帝一人。   子一是林洛,林洛是子一,他本是江湖林家堡的少堡主,皇帝以整个林家堡为威胁,他爹没办法只能将他投入隐卫,他六岁入隐卫,学习一切,隐卫成为皇帝身边最锋利最残忍最黑暗的一把刀。   他接近魏疏也是一场精心的暗算。   魏相官拜至宰相太子太傅,何况还有魏疏这样的三品武将,这样的家世,怎么能不令皇帝心惊。   他调查了魏疏的一切,魏疏原本是有婚约的,同为世家的方家,方家嫡子战死在边关之后魏疏便投身了武将,一路战功赫赫,林洛模仿了方家嫡子的一切,他的笑容,他的字,他对她的好,魏疏也渐渐接纳了他。   六月十六那个雨夜,本应该是场戏,魏府小厮拼死相博护主,他送她回府之后就被魏相找去了,原来魏相在他进府之后动用手中力量找人调查了他的一切。   魏相很聪明,知道皇帝要做什么,他说,魏府可以死,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唯一的条件是保住魏疏一条命。   林洛冷笑,凭什么要他答应。   魏相说,他可以在皇帝动手灭掉林家堡之前先灭掉了林家堡,倘若有朝一日皇帝要斩草除根,他手中的江湖暗势力可以护他一家性命。   林洛沉默了很久答应了魏相。   魏相笑着拍了拍他的肩,扔给他一沓书信,你也没别费力气找证据了,皇帝不是想让我死嘛,又找不到借口,倒不如直接给你。   林洛有私心,他想要两全其美。   之后魏相送魏疏去边关,而魏相一家以私通敌国之罪被秘密处斩。   所以在边关,魏疏从来不看家书,以她的聪慧恐怕早已猜出这前因后果。   她从来都知道他要她的命,才会来感谢他带她去看月下美人,最后留他一个人到白头。   到底,最后他也没能护住他喜欢的姑娘。   黑色屋檐下,一排晒得蔫吧掉的不知名植物,一袭白衣的男子挽着袖子,手中拿着铲刀,在地上刨土刨得欢快,很快旁边就堆起了一片枯枝烂叶。   黑色劲装男子走出屋外,看到蹲在屋檐下的男子,不由得挑眉而去,一脚踹在白衣男子的腰眼上:“你就不是这块料,还养,费银子。”   蹲在地上的白衣男子豁然起身,一只手抚上自己的腰,一手挥着小锄头,豁出去一脸的泥土,白了一眼黑衣男子,慢条斯理地道:“我又没花你的银子,沈放,你心疼个什么劲。”   沈放没说话,看着林洛叹了口气,说道:“你刚来的时候我就和你说过,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就得放得下,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你这样算什么?”   林洛沉默了片刻,苦笑开来:“我何尝不知道,入了隐卫这行,路都不是自己可选择的了,可是沈放,我想有个念想。”   “世间的人都可以有,林洛,唯独隐卫的人不可以有。”沈放抹了一把脸上的泥土,“隐卫隶属于皇上,听命于皇上一个人,你踏入这里的第一天起,就该知道我们所有人没有资格去选择哪条路。”   林洛低头轻笑,摸摸了腰间,那里有块疤,已经好了很多年了,可他总觉得疼,看着屋檐底下拔得差不多的月下美人,算不清他到底养死了多少批。   月下美人。   适合长在月光下,哪里适合长在这抬头不见太阳的地方呢。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作者有话要说:  林洛的故事完结啦 后面还会有新的故事 大家看得开心 ☆、丑二(一)   上京。   提起薛锦,大概上京的不知道的人没几个,刑部薛大人的嫡长女,自小性格顽劣娇蛮,走鸡斗狗,打架斗殴的事情没少干,她爹跟在她屁股后面替她收拾了不少烂摊子,到最后薛大人那张脸实在拉不下去了,索性撒手任由薛锦自由成长去了。   然后成就了现在的薛锦,俨然成了上京名门望族中小混混的老大,个中翘楚。   六月,荷花飘香,热浪,一浪赛过一浪。   薛锦翘着二郎腿躺在院子中石桌上,一手拿着一瓣西瓜,一手把玩着手中的短剑,吃一口西瓜,吐一口的瓜子,刀柄在阳光的缝隙中熠熠生辉。   刀柄上镶得满满的都是西域的宝石,招摇和薛锦人一样,招摇。   “薛锦,你找死。”林洛拿着水壶出来,正巧看见薛锦往他中的月下美人上吐西瓜子,一吐一个准,全部都落在叶片上。   薛锦听到林洛的声音,慢条斯理地坐了起来,笑得漫不经心地道:“我那是在给你施肥,你那破花开过花嘛,小爷我再不好心给它施个肥,你过几天还不是得要重新养。”   气得林洛当场拔了刀,朝着薛锦的脑门,一刀砍下去。   虎虎生风。   薛锦立马一个鹞子翻身,不急林洛的刀快,耳边一缕碎发飘飘然落地。   “你大爷的,你还来真的。”短剑毫不犹豫迎上金刀,“哐”,碰撞出属于金属的火花,剑抵着刀,薛锦笑,顺带吐了林洛一头的西瓜瓤。   “薛!锦!你个女流氓。”顶着一头的西瓜,林洛咬牙切齿。   “把女去掉,我就是个流氓,你现在知道也不算晚。”   林洛手中的刀收住攻势,于胸前一横,复又高高抬起,双手握刀直接向薛锦砍了过去。   薛锦看着他这种要人命的打法,手中的瓜皮向前一扔,命都快没了,还打什么架,转身就跑。   留下林洛一个人,摔了满嘴泥巴。   薛锦躲在房檐上,笑得肚子疼。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第二日,林洛起床,刚拿着水壶出去就回了房,一言不发提了金刀就往外冲。   薛锦被他追得满院子跑,上蹿下跳。   众人皆好奇,往外一看,不看不要紧,一看还真是大事。   屋檐下,林洛的月下美人被人砍了个稀巴烂。   在街市上闲逛的薛锦,埋头苦想,想着要怎么赔偿林洛的花花草草,上次调戏了绿竹楼清倌人,她爹拿了三千两出来给她摆平这事儿。   回府的路上,薛大人老泪纵横,让薛锦收敛点性子,薛家虽大,也经不起这么隔三差五的折腾,薛锦看着自家老头,心一软,答应了。   反正这世上的事没有什么是用银子摆不平的。   但是这次,绝对不能再找她爹要银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新的一个故事 故事会有交叉,也会推动情节发展 多多支持,看得开心哈 ☆、丑二(二)   千金坊。   上京最大的赌坊,薛锦抬头看了看牌匾,一掀袍角,直奔内而去。   还不到一个时辰,薛锦一只脚踏在矮几上,手中数着银票,笑得春风满面。   周围的人们看到钱都眼红,直嚷着要薛锦请喝酒,把银票往怀里塞,薛锦朗声到好,一甩袖,准备出门。   这袖子一甩,可甩出来不得了的东西来。   愣了好一会,直到人群里有人喊:“她出老千!”   薛锦嚣张地踢开地上的骰子,二话不说,直接同赌坊里的人打起来了。   千金坊的坊主,秦金本在暗阁里喝茶,听到有人说出老千,他倒要看看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在他的千金坊内公然出老千,才下楼梯,就看到大厅内薛锦一拳一个,那拳头比男人还生猛。   看到她那嚣张地模样,秦金决定亲自动手,不一会儿,抓住薛锦的腰带将她麻利地扔出千金坊。   然后薛锦点背,她手还没撑到地面,头就撞上了赌坊门前石狮上。   满地的血,周围站满了看热闹的人,怎么拦都拦不住,秦金只好命人将薛锦抬了进来,这事故出在他地盘上,就是再多一张嘴见了官府他也说不清。   薛锦落下楼的时候,脖子上的玉佩红绳突然断了飞出去了,啪的一声砸在了人群里。   好巧不巧,砸人脑袋上去了。   一个背着药箱,手中拿着令牌的少年,怔怔地瞧着地上的玉佩,哆嗦着嘴唇,慢慢地弯下腰,去捡那枚玉佩。   冰冷的蝴蝶玉佩,握在手心,只觉滚烫。   一番手忙脚乱,只见一个布衣少年拨开人群,焦急地挤进赌坊内来,见着秦金就问:“这位公子,请问受伤的人可是薛大人府上的薛小姐?”   看了一眼昏迷不醒的薛锦,秦金点点头,名满上京的薛家大小姐谁人不识,又问:“你是谁?”   听到秦金的话,少年像是松了一口气,放下手中的药箱和令牌,直接走到薛锦旁边,连忙给她止血抹药包扎,忙完了一切,才悠悠地开了口:“在下药王谷云陌。”   秦金了然地点点头,想不到薛家大小姐人品不怎么样,命倒是好,居然还认识药王谷的少谷主。   谁都知道药王谷的回天令万金难求,每年只有三块。   昏迷了三天,薛锦终于醒了过来,云陌很高兴,正整备给她搭脉,薛锦皱着眉头问道:“你是谁?”   在一旁喝茶的沈放说:“这是药王谷的少谷主云陌。”   薛锦转过头冷漠地看着满屋子黑压压的一群人,又问了句:“你们又是谁?”   众人的刚刚点燃的惊喜变成了惊吓。   惊得沈放手一个哆嗦,茶盏直接摔在了地上。   站在沈放身后的林洛,幸灾乐祸,脱口而出:“薛锦,你这是报应啊。”   云陌又给薛锦仔细地把了把脉,也没其他什么毛病,除了记得她是薛府的薛大小姐之外,其余都不记得了,云陌只好得出结论,薛锦,这脑袋过几天说不定就好了。   人是秦金扔出去的,事情出在他的地盘上,沈放思来想去,将薛锦带回去也不是,送回薛府也不行,索性就把薛锦和云陌留在了千金坊。   虽然薛锦虽然人都不记得了,她那性子倒是没怎么变,还是一样娇蛮顽劣,不离身的短剑使得依旧虎虎生风,可怜的云陌俨然成了薛锦的贴身小厮。   堂堂药王谷的少谷主,沦落成一介下人,云陌表现得很高兴,他一点都不觉委屈,相反能再次遇见薛锦,再苦再累他都愿意,每天见到薛锦也是笑眯眯的,一副任劳任怨的样子。   薛锦见着他那副模样,就要翻白眼,这人像是牛皮糖,怎么甩都甩不掉,薛锦要是消失超过半个时辰,云陌恨不得把整个千金坊都拆了,为此秦金很头疼。   沈放经常来看薛锦,他觉得云陌快要成为薛锦林外一个爹了。   薛锦不爱吃甜食,爱吃庆安阁的咸麻糕,云陌每天都要早起一个时辰,才能在他赶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薛锦吃早饭的时间。   薛锦爱吃西瓜,云陌就每天都买一个,放在井水中冰着,薛锦要吃,他就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端到薛锦面前。   “我脸上有花?你要一直盯着看。”薛锦实在受不了每次她吃东西,云陌在旁边温柔地注视着她。   “没有,你,你好看。”云陌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着说道。   “我当然知道我好看。”薛锦放了个白眼,纵然云陌对她好,她依旧看不上他。   可又没办法,整个千金坊内,只有云陌一个人对她这般好,愿意和她说话,沈放虽然经常来,每次总是说不上几句话,又匆匆走了。   夏夜,城中开了夜市,薛锦没耐住性子,瞒着云陌偷偷跑出去玩了。   她去临水边的小摊吃了碗混沌,吃完准备付账走人的时候,被水边的绳子绊住了脚,整个人一下子跌落在河中。   挣扎着浮出水面,薛锦摸着额头上被磕伤的地方,呆呆地在水中泡了好久,直到有人要拉她上岸的时候才回过神来。   薛锦回千金坊的时候,云陌吓了一跳,她整个人浑身上下湿透了,额头上还有块伤,暗褐色的血早已凝结,看得云陌心直疼。   包扎好的薛锦换了身干爽的衣服,坐在床头望着云陌忙里忙外,好半晌,才开口讷讷问道:“云陌,我问你,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云陌走过来,摸了摸薛锦未干的头发,温柔地道:“因为你是薛锦啊。”   薛锦仰头轻笑,对他说:“云陌,我叫薛锦。”   “恩,我知道。”   薛锦的头撞到了石狮,云陌的头撞到了玉佩。   一个变傻,另一个要变傻,谁都拦不住。   薛锦也有闲的时候,云陌就和她说过去的事情,说她小时候来药王谷,安静沉稳,温柔善良,别人和她说话,她总是会笑着回应。   薛锦听他说这些总是很头疼,只好一边托着腮一边瞎回应,窗外,已经渐渐有了些凉意。   沈放不再带林洛来,俩人一见面就掐架,弄得沈放很无奈,索性换了孟晚秋来。   看着窗台上养死的植物,沈放皱着眉头看了很久,最后才说:“你和林洛一样,不是养花这块料。”   下次依旧给薛锦重新带一盆过来。   夏日总是很快就过去了,薛锦的生辰快到了。   云陌拉着薛锦逛夜市去了,挑了支蝴蝶簪给薛锦,拿着簪子在薛锦头边比了比,满意地付了银子。   薛锦虽然不太梳女子发式,还是小心翼翼得用红布包起来放进怀中。   回去的路上,看见一位妙龄女子正在欺负一个姑娘,薛锦本来不打算理会,那妙龄女子眼尖地看见了她。   “薛锦,今儿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居然还会和男人一起逛街。”   薛锦白了一眼女子,她一贯嚣张惯了,张口便骂:“你看什么看,再看我挖出你眼睛来。”   “哈,听说薛锦你摔了一跤,摔成傻子啦,看来是真的,你连我都不认识了。”那女子捂着嘴笑,回过头看着众人说:“大傻子带着小傻子。”   本来要直接走掉的薛锦,听到这句话,立马转身撸起袖子准备要打一架,女子看她那架势冷笑一声,抬手一挥,身后的家丁们立刻将薛锦团团围住。   这阵仗薛锦没放在心上,倒是将旁边的云陌吓得半死,俗话说双拳不敌四手,这么多人打薛锦一个,她脑子本来就不太好,要是再被人打,云陌只好把自己当成人肉武器,弯下腰猛地就朝那群人冲过去,大吼一声:“薛锦,快跑。”   听到云陌的声音,薛锦愣了愣神,一个没注意被人打了一拳,也就那瞬间,她看见云陌被人瞬间放倒在地,碎了一口:“蠢货。”   最终薛锦拖着云陌回到了千金坊,她拍了拍云陌的脸,温柔地笑着说:“云陌,没事啦。”   云陌沉默地点了点头,良久他轻声说:“薛锦,云陌喜欢你。”   “哼,除了薛锦,你还能喜欢谁。”薛锦翻了个白眼,更加搂紧云陌,小巧的耳垂泛出鲜艳的粉色来。   今夜的月色真美啊。 作者有话要说:  薛锦是个女流氓 哈哈 ☆、丑二(三)   从那天起,云陌对薛锦更加上心,对她好得令人发指。   他们一起做过很多事情,一起放风筝,一起赏香山的红叶,雨天一起在茶肆里品茶,一起坐在屋顶上看星星,云陌会买很多东西给她,薛锦好奇他哪来这么多银子,忍不住问了他。   “我把剩下的两块回天令卖了秦金。”云陌为了要照顾薛锦,不想再走远,卖了个人情给秦金。   “他给了你多少?”   “两万两。”云陌伸出手,比了比。   “你是不是傻,才两万两你就给了他。”薛锦骂着这个败家子,回天令怎么也不止这个价,抬起手向云陌的脑袋上招呼过去。   “黄金。”云陌缩着头补充道,薛锦要敲下去的手,瞬间改成拍了拍云陌的头。   云陌这些日很不对,不是把饭菜做得淡了就是闲了,气得薛锦都要掀桌子。   “云陌,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再一次将薛锦爱吃的咸麻糕买成甜麻糕之后,薛锦忍住火气问道。   “没有啊,我能有什么事情。”云陌挠头笑着回答,那笑容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有多勉强。   在薛锦的威逼利诱恐吓下,云陌只好说出了实情,他出来好几个月了,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这个月他父亲突然病重,没办法才写了家书给他,他想回去又放心不下薛锦。   “那我们去朝天寺给你父亲祈福吧,据说那边很灵的。”薛锦看着云陌说道,她想他如果回去会不会带上她?   祈完福回来,已经是晚上,风雨交加,云陌拉着薛锦走在上路上,也就是那时,一群黑衣人猛地冲过来,刺向他们。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薛锦本能地推开云陌,自己的肩头被剑贯穿,薛锦没办法,只好抱住云陌的身体带他一路滚下山坡。   等云陌醒来的时候,薛锦穿着一身湿漉漉的血衣,发梢甚至滴着水,她看着云陌,一字一句:“云陌,你要不要个冲喜新娘。”那眼神明亮得让云陌以为出了幻觉。   薛锦,云陌喜欢你,在你第一次来药王谷就喜欢你了,这一生云陌只爱薛锦一个人,只要薛锦做我的新娘,一生一世一双人。   窗外,雨停了。   明月一泻千里,照亮了无垠边疆。   薛锦随着云陌一起回到药王谷,他们商量着婚事,云陌他爹听到这个消息后,病情居然真的好了起来。   空闲的时候,云陌会给他介绍药王谷,薛锦对那些储藏室中的瓶瓶罐罐很感兴趣。   云陌告诉她那些都是□□,药王谷有的不仅仅是能治好人的药。   薛锦对一个天青色的小瓷瓶很感兴趣,这个瓷瓶给她感觉像是云陌的人一样,随口问道:“这个是什么?”   “相思。”   “嗯?一个□□还要有这么好听的名字,浪费。”   云陌给她讲了好多事情,包括镇谷之宝九霄灵芝都没有瞒着薛锦。   有时候云陌觉得薛锦想不起来原来也来也是件好事。   他们成亲的时候,参加喜宴的人并不多,只有药王谷上下六十余人。   映入眼帘皆是大片的红色,红色的龙凤烛,红色的嫁衣,红色的喜字,薛锦笑,泪两行。   “礼成。”喜娘喊出最后一句,众人拥着新郎新娘欢天喜地准备送入洞房,也就在那时,薛锦拿出藏在袖中短剑,猛地刺向云陌的胸口。   那夜药王谷的血整整流了一夜,上下六十余人,无一活口。   药王谷的火光,映照在薛锦脸上,镀上一层金色的光华,她眼里的光,寂寞又森凉。   从此,这世上再无药王谷。   再无云陌。    ☆、丑二(四)   薛锦回来了,她还是那个薛锦,娇蛮顽劣,丝毫不变。   只是她会接越来越多的任务,接越来越险的事情,她的招式也越来越狠,沈放曾经劝她不要这么累,她笑着摆了摆手说,除了杀人她好像什么都不会了。   她常常在任务结束后,去绿竹楼喝上一杯,点一碟甜麻糕,自斟自饮,她总觉得自己应该要记得些什么,到头来什么都想不起。   只好一杯酒又一杯酒,有时候醉了便宿在绿竹楼内。   直到有一次,薛锦受了很重的伤,太医院的太医们看了连连摇头,老医正拢着手,小声对沈放说:“要是药王谷的人在就好了。”   这世上早就没了药王谷。   沈放想了好几天,没办法,出去了一趟,找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是云陌。   沈放讲了缘由,云陌听了他的话愣了半刻,随后他给自己倒了杯茶,问道:“当年她杀我全家,如今还要我去救他,沈放,你觉得合理吗?”   良久,沈放才说:“你和我去个地方吧。”   沈放带他去了一个有些年头的坟头,山上的风吹的他的衣袖猎猎作响。   薛锦其实还有个双胞胎的妹妹,叫薛曦。   当年薛锦进隐卫要离开一段时间,而薛曦染了天花,薛大人将薛曦以薛锦的名义连夜送去药王谷,只对外称薛曦在府中静养。   你那年遇到的不是薛锦,而是薛曦,后来薛曦因为一场意外又过世了。   沈放问他还记不记得那年他们去朝天寺祈福,云陌点点头。   那年你们遇刺,并不是简单的山匪打劫,那是皇帝派去的人,目的在于要杀你。   普通的山匪哪会用得起那么好的兵器,薛锦认出了他们,她就知道瞒不下去了,她本想借着失忆和你远走高飞,可事与愿违,所以她回来找到了我。   其实薛锦的记忆老早就恢复了,看到她房间的死掉的植物,我就知道了,薛锦回来求我放过你。   要你死的不是我,是皇帝,我只好对薛锦说,这次没有杀你成功,还会有下一次,下下次,我要她想清楚,薛锦到最后说,这个任务她接。   沈放看向云陌,叹了口气,继续道,这个任务若是换了别人做,云陌你早就不在人世间了,   薛锦用她的后半生换了你一条命。   没过几天,宫里的太医院来了个新的太医,面容清秀俊雅,医术又相当了得,他说他叫莫云。   云陌提着药箱给薛锦看病,他还真是有两把刷子,用药还没几天,薛锦就醒过来,看着在写药方的太医问道:“你是谁?”   “我是新来的太医,姓莫。”云陌看了薛锦片刻才笑着回答道,写药方的手顿了顿,墨汁滴在宣纸上,染了一片黑。   他明明实在笑,那笑容却仿佛吃了最苦的药,苦涩地流出了眼泪。   他悄悄设想过他和薛锦重逢的场景,有很多种,唯独没有这一种,她问他是谁。   沈放站在他身后,说:“你刺了她那剑之后,她用了相思。”   相思,相思。   一寸相思一寸灰。   云陌俨然成了薛锦的专属太医,他事无巨细地照顾着薛锦的一切。   “这只朱钗对你很重要吗?”云陌看薛锦进场对着红布包里断成两截的蝴蝶簪发呆,温柔地问她。   薛锦点了点头,不好意思地笑道:“嗯,其实我也不记得这事谁送我的了,只觉得很重要。”她慢慢摩挲着蝴蝶簪。   “没关系,不记得也不要紧,慢慢地总会想起来。”云陌想起来,那时候药王谷血流成河,他被薛锦从死人堆里扒了出来,本来应该昏迷的他不知怎么突然醒了过来。   薛锦伸手触向云陌的瞬间,他突然拿起薛锦的短剑狠狠刺向她的胸口,问她:“薛锦,你到底有没有心?”   她张了张口,沉默了下去,该说什么好呢,她确确实实把云陌抛弃了。   “没有心。”良久她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向云陌,随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留下云陌一个人在尸山尸海中撕心裂肺到天明。   薛锦找到了沈放,把九霄灵芝交给他,求沈放安排好云陌的事情。   然后她就用了相思,云陌喜欢的是薛曦,是温柔乖巧的薛曦,不是娇蛮顽劣的她,而她也没法给他一个薛曦,到最后为了家族荣耀,她在他心口插了一刀。   她想,能忘了就好。   云陌想沈放说得对,若是薛锦没有心,他的坟头草该有几尺高了。   用了相思,薛锦其实也没几个年头可以活了。   这些年她又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三年后最终还是走了。   云陌也在太医院当了三年的太医。   沈放和他一起走在宫里的长巷,沈放看着眼前的人,少年变青年,却华发早生,忍不住问他,后不后悔。   云陌静静地伫立在一棵桂花树下,仰头看,轻笑着说:“不后悔。”   不管是遇到薛锦,还是没有帮她续命这件事,他都不后悔。   薛曦不过是他少年时一个温暖的梦,然而那个对他说除了喜欢薛锦还能喜欢谁的姑娘,一起拥有很多美好回忆的姑娘,才是他这一生最想珍爱的姑娘。   她的声音,她的娇蛮,她的别扭,全部的全部都一点一点刻进他的骨子里,融进他的生命中,足以温暖他以后的日子。   她不记得他没关系,他记得她就好。   有一次她在吃庆安阁的甜麻糕,她原来不是爱吃甜食的人 ,他就问她为什么,她说,吃点甜的东西心里就不会觉得苦了。   云陌笑着回头说,沈放,她有她的背负,我有我的深仇雪恨,我恨了很多年,可看到她的那瞬间我还是最想拥她入怀,若是喜欢一个人,我就希望她过得平平安安喜喜乐乐的,薛锦过得这么苦,我怎么舍得,她明明是那么的骄傲。   她若是不愿再记起,那就永远都不要想起来,我想陪着她安安稳稳地度过这些年,她流血了,我替她包扎,她受伤了,我给她熬药,她饿了,我带点心给她,我想她最后这几年开开心心的,这样就很好了,你看,并不是所有互相喜欢的人都会白头到老的。   云陌折下一只桂花,放在手中轻嗅。   明月夜,泪千行。   相思,相思。   一寸相思一寸灰。   只盼,   夜夜君入梦,   日日问君安。 作者有话要说:  索性都写完了 薛锦的故事也结束啦 啊咧 我是不是该求一求大家的收藏 留下你们的爪子啦 看文愉快哈 ☆、寅三(一)   冷月如霜。   秦金在凉亭里和人下棋,他手中拿捏着白棋,上看看,下望望,思量了半天终于落了一子,对面的锦衣少年冷哼一声,夹起一子,放在棋盘上,“你输了。”   “脱。”   秦金无奈,只好将仅剩的单衣脱去,光着膀子准备和少年继续下棋。   “还来呀?”对面的锦衣少年,手中晃着小金扇,嫌弃地看了眼秦金,这人的皮相确实不错,就是太白了些,在这夜里像个白毛怪物似得,扎人眼惹人厌。   掂量着要是再输一盘连亵裤都要搭进去的自己,秦金连忙摆摆手,回了句:“您高抬贵手。”   秦金觉得自己最近有点倒霉。   前段时间千金坊内有人出老千,他亲自出马将人扔了出去,哪知道扔出去的是名满京城的薛锦,还摔成了个傻子,后来又来个云陌,两人白吃白喝,供神仙似的供着。   沈放还威胁他不准说出去。   瞧瞧今天的架势,没赢过一盘,秦金愤恨地将衣服穿上,天太姥姥的冷了。   “薛锦的事情怎么样?”少年慢条斯理给自己斟了杯茶,将棋盘推到一旁。   “也没什么,摔成了傻子,那个云陌我也查过了,确实是药王谷的少谷主。”   “别出岔子就好,其余的事情你看着办吧。”少年看着他那吊儿郎当的样子,放下手中的茶盏继续道:“我看你啊,年级也不小了,家里缺个女人。”   秦金白了少年一眼,剥了壳花生给自己,笑着道:“我看流光阁的姑娘都不错,等哪天发财了,娶上他个十二房的,一月一个,不重样。”   “那些艳色风光,百花妖娆何曾入得了你的眼,我看我十二皇姐就挺不错的,配你正好。”少年手中小金扇一合,兴奋地两眼放光。   秦金放出一个标准的皮笑肉不笑,道:“十三皇子,你小小年纪,这么做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他的十二皇姐,平湖公主,上京里又一个名号响当当的人物,据说平湖公主六岁的时候得了天花,好不容易好了之后整日就戴着笠纱,整个皇宫里没几个人看见她的真面目,也不知道是美是丑。   更重要的是这个平湖公主,越长大整个人就越狂放不羁,曾今看上过国师大人,在宫里各种围堵国师大人,硬生生地将国师逼到放话,只要宫里还有平湖公主在,他国师就不会出现。   若说薛锦是宫外的一霸,那她平湖公主就是宫里的翘楚。   反正皇帝也不管她,若有人上奏,就说公主年纪太小,小孩子不懂事,搪塞了事,放在眼皮底下任由她胡闹,平湖公主的生母宛贵妃,在宫中更是常年恩宠不衰。   一个是胭脂水粉乡的梦中人,一个是风流宫内的豪女子。   配,确实配,绝配。 作者有话要说:  又是新的一个故事啦 提前祝各位看官端午节愉快啊 求厚脸皮地求收藏 亲们多提提意见哈 看文愉快啊 ☆、寅三(二)   秦金要走的时候,递给少年一个锦囊,“这个给你,说不定哪天就用到了。”   药王谷的回天令,他花了两万两黄金,一块一万两。   少年掂了掂,笑眯眯地道:“你出手还大方,这个你都舍得送。”   秦金不说话了,作了揖之后,就准备离开,一万两一块的回天令,其实挺划算,身后传来少年慢悠悠的声音,“秦金,这块我给你留着,你这么多年不娶媳妇,肯定是有毛病的。”   悠凉如水的夜晚,这声音似鬼魅般飘来,吓得秦金一个踉跄差点从石阶上摔下去。   十三皇子说得对,秦金有毛病。   秦金几乎每晚都做同一个梦,梦中的小姑娘,肉肉的小手捧着他的脸,在他的脸颊印上一个吻,年少的他捏捏小姑娘的脸,柔软又滑腻,娇软的呼吸,眉角弯弯的眼睛,脸颊若隐若现的酒窝,一切的一切如梦如幻,宛若春风般美好。   这样的梦境却如同梦魇,几乎每晚出现在他的私人梦境中,每次醒来,就会发现身体近乎可耻的反应。   他的病,大概药王谷的少谷主也治不好。   回府的路上,刚刚跨上石拱桥的时候,桥面的中央躺着一个姑娘,那姑娘衣衫褴褛,浑身还带着青一块紫一块的瘀伤,嘴角的淤青尤其明显,秦金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这次竟然鬼使神差地上前问道:“姑娘,你还好吗?”   “救…救救我。”姑娘匍匐在地上,伸出手颤颤巍巍地捏住秦金的袍角,话音才落,就昏昏沉沉地倒了下去,手中紧攥着他的衣角。   想问什么也问不出来,秦金叹了一声,轻蹙着眉头,将手中的折扇别在腰间,打横将地上的姑娘抱起,沿着大路回府去了。   待那姑娘第二日醒来,说自己叫阿秋。   阿秋说她从小无父无母,只好各处流浪,后流落到江淮一处的村落,僻静的村落人大都善良,见阿秋孤苦伶仃一人,索性就将她留在村中,给些杂活干干混口饭吃,后来,村中有一户杨姓人家,家中的小儿子突然病重,村中的大夫们均束手无策,杨家人想要娶亲冲喜,但整个村里哪里有人肯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将死之人,杨家人就将这注意打到了阿秋身上,许她钱财,许她安稳生活,为了活命,阿秋便答应了,谁知,过门不过二月有余,杨家的小儿子便撒手而去,杨家人本事老来得子,最终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这心中的怨气就发到了阿秋身上,对她非打即骂,一日一顿稀米粥,阿秋最终受不了,拼了死命地逃了出来。   听完阿秋的话,秦金坐在椅子上,放下手中的账簿,笑眯眯地道:“阿秋姑娘,你以后就留在千金坊吧。”   最近的秦金很倒霉,他觉得要多做善事才行。   千金坊内又多了个阿秋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秦金有病,得治 求收藏啊求收藏 求留言啊求留言 端午节快乐哦 看文开心哈 ☆、寅三(三)   阿秋真的很好,这个姑娘手脚勤快,人也特别聪明,学起东西来总是很快,见人也总是一副笑眯眯和和气气的样子,千金坊内没人不喜欢这个姑娘。   时光飞逝如指间沙,阿秋已近从当初干干杂活的小丫头,变成了秦金身边的大丫头了,秦金去哪都爱带着她。   阿秋姑娘的手艺还特别好,她做的烧饼,甜香脆薄,千金坊内的人都爱吃。   秦金吃得最多。   冬至,秦金带着阿秋无上香,马车行驶在蜿蜒的上路上,忽然车子侧翻,他和阿秋不受控制地滚出马车外,两个人都摔在山路的边缘。   马车的翻滚却没有停止,秦金没想太多,伸手扯住阿秋,两人抱团向山下滚了下去。   不幸中的万幸,跌落至山谷的两人都醒过来了,秦金把胳膊摔断了,咧着嘴对阿秋傻笑。   劫后余生总叫人欢喜。   这山崖底下,却别有洞天,竟然有个废弃多年的茅草屋,虽然落魄年久失修,夜晚躺在床上,抬头就可以望见漫天的星辰也是极好的。   阿秋找来木棍给秦金固定好手臂,便前前后后地忙了起来。   秦金特别想念阿秋做的薄脆烧饼。   夜晚,西北风呼呼地吹,阿秋将一切能盖的东西都堆到秦金的身上,秦金说不要,她笑着说他是病人,她是个粗人,这点冻能扛得住,随即她在桌子旁和衣打起了盹。   第二日清晨,阿秋却是在秦金的臂弯中醒过来的,她抬头偷偷看秦金,发现她的主子生得真是好看。   公子如玉,一点也不假。   她放轻手脚,从秦金的怀中退了出去,秦金在她离开后,睁开眼睛,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弯了弯,这姑娘身上可真暖和。   茅草房前面就是一片芦苇荡,冬日的芦苇散发着颓败的气息,风吹过来,枯萎的植物如麦浪般一浪又一浪。   阿秋和秦金并肩站在芦苇荡前,细碎的雪花,洋洋洒洒地落下,落在他们的发丝上,扑入他们的衣袖间,阿秋的笑得像个小孩子,眼睛湿润晶亮,不自觉地牵起秦金的手来。   秦金的唇角也染上一抹笑意,和平日的微凉笑容不同,温暖又柔软。   秦金就着火堆烤起火来,任天上的风呼呼地吹,他就是觉得这破败茅草屋中比哪里都温暖。   温暖的火光围着他,秦金满足地睡了过去,梦中有个姑娘,笑着跑过来肉肉的小手捧着他的脸,准备在他的脸颊印上一个吻,秦金看着越来越近的脸庞,越看越觉得熟悉,他一拍脑勺,心道,这不是阿秋嘛。   秦金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梦中的那一拍把他给拍醒了,睁着眼睛看向头顶的一方天空,黑漆漆的天幕上摇摇挂着几颗寒星。   就这样睁着眼一看看到了天亮。   好在千金坊内的人很快就找到了他们。   千金坊内的人都想念阿秋的烧饼,她就买了小麦粉,准备多做些,秦金跑过来跟她说:“阿秋,别做烧饼了。”   “不行,大伙都等着吃呢。”阿秋头也不抬地说。   “别人要吃都也可以,不过的我烧饼上面,你得画上我。”秦金突然凑过来说。   阿秋点了点头,羞红了脸,她原来给他做的烧饼本来就是特别的,里面的馅料都是双份的。   于是她每天清晨总是起很早,做起了烧饼,做好了放凉,匀出秦金的那份来,提着描红小笔,描绘着他的模样。   一笔一笔,都是他。   阿秋看着烧饼上的人,抿嘴低头笑,心感觉被填满。   然而她什么都没说,每天都做好烧饼带给他,秦金看着手中的烧饼,指着她的画夸奖几句:“画得真好。”   两人都很欢喜。   秦金已经不在做那个噩梦了,梦中的姑娘,肌肤柔软又滑腻,娇软的呼吸,眉角弯弯的眼睛,脸颊若隐若现的酒窝,变成了阿秋。   他的病。   好了。   千门万户雪花浮,点点无声落瓦沟,全似玉尘消更积,半成冰片还结流,光含晓色清天苑,轻逐微风绕御楼。   年初一,千金坊内都已近没什么人了。   除夕的雪从晚上下到了年初一,天地间雪白一片,没有比这个更纯洁的颜色的   秦金带着阿秋打雪仗,堆雪人,欢声笑语,连没什么人气的千金坊内都觉得不在寂寥。   他拉着阿秋走到他堆得雪人面前,笑眯眯地道:“这个是你,这个是我,以后这会是我们的孩子。”   院内,安安静静地堆放着三个雪人,咧着嘴对阿秋笑。   阿秋大笑着,慢慢地就笑出了眼泪,她对秦金说:“真好,真好。”   春天到了,他们一起去放风筝,,一起逛街,一起赏烟花,秦金一遍又一遍地描绘着他们的未来,阿秋每次都静静地听着,待他说完会心一笑。   茫茫人海,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喜欢的人的。 作者有话要说:  端午啦 吃粽子了嚒 求收藏诶 看文愉快啊 ☆、寅三(四)   一石激起千层浪。   十三皇子被查出私造兵器,意欲谋反,龙颜大怒,下令彻查到底,大理寺花了十天的功夫,查了个水落石出,十三皇子谋反证据确凿,人证物证一应俱全,甚至连账目都一清二楚,气得皇帝在金銮殿上吐了口血,最终十三皇子收监,千金坊被封,相干人等一律秘密处死。   一时间上京内,人心惶惶,怕一个不小心,这火就烧到了自己的身上。   婉贵妃的春华阁内,向来是个安静的地方。   平湖公主拿着手中的鱼食,有一下没一下地投放着,看着从东洋进贡而来的玻璃鱼缸,叹了口气,真是百无聊赖。   婉贵妃是江南女子,温婉大方,此刻坐在主坐上打着梅花络子,抬头看了眼平湖公主,慢慢说道:“平湖,你觉得那些鱼自由吗?”   “不自由。”平湖转过头,斩钉截铁地说,这么小的鱼缸,放哪条鱼进去都不会自由的。   “东洋来得鱼缸,可不算委屈这些鱼了,你以为它不自由,可是若母妃让人砸了这鱼缸又如何呢?”婉贵妃不等她回答继续道:“这鱼就会慢慢死掉,与其不计后果地死掉,还不如呆在华丽的牢笼里,至少在这里它是自由的。”   她的女儿她如何不懂,只是她希望她好好活下去,这个宫里是牢笼也是保命的地方。   平湖看着窗外,院子里的桂花树开得极好,她忽然明白,有些人有些事情有些枷锁,是注定要背负到底的。   十三皇子看着眼前的酒,他没想到最后来办这事的是他的皇姐,平湖公主。   她摆好酒杯问他:“十三弟,你后不后悔?”   “若是后悔就不会在这天牢中了。”   平湖公主将酒杯递给十三皇子,平静地道:“每年寒食有你一杯酒。”皇家玉牒中不再有十三皇子的名字。   “多谢。”接过她手中的酒杯,仰头一饮而下,十三皇子笑,这一点都不像毒酒,哪有毒酒这么甜的,他将酒杯放在一旁,仰起头对平湖公主说:“皇姐,你能不能满足我最后一个愿望。”   “你说。”   “我想看看你的脸。”   沉默许久,平湖公主拿下自己笠纱,十三皇子看着那张脸并无太多波澜,嘲讽的笑了起来。   她安静地戴好自己笠纱,不在看十三皇子随即转身走出了监牢,她的事情已经办好了,没有必要在停留,十三皇子忽然在她后面喊:“皇姐,你果真适合皇家,不知道他泉下有知,是不是会后悔自己的一腔情谊皆错付。”   他笑,慢慢地倒下了身体,口中的鲜血不断溢出,这巍巍皇宫,有滔天的权势,有无上的荣耀,有虚情假意,有勾心斗角,唯独没有真情,他若是像他皇姐一样看得这般清楚就好了。   他闭眼前,忽然想起来秦金原来问过他他良心会不会痛。   身为皇家之人,怎么会有良心这种东西,十三皇子闭上眼睛,嘴角挂着心满意足的笑,有什么好后悔的,他这一生该风光的,该享受的,该有的他都有了,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事已至此,都是命啊。   还有什么好怨的。   没什么好怨的。   沈放看见平湖公主走出来,和她一起离开。   她问沈放,权势真的重要吗?这天下真的这么重要吗?   沈放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淡淡说道,平湖,你以为的重逢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   如梦如梦,皆虚幻。   他还说,平湖,慢慢的事情就会过去的。   平湖点点头,毫不犹豫地走进雨中。   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落下的泪,只觉一片冰凉。   平湖公主即是阿秋,阿秋即是平湖公主。   她是隐卫寅三。   六岁那年的天花,不过是障人耳目,皇帝将她扔去隐卫,堂堂的公主为了以后执行任务不被人认出,只好带上笠纱,她的恶劣刁蛮不过是假象,皇帝需要婉贵妃外族的支持,最好的钳制便是她,她的身上背负着婉贵妃的荣华富贵,亦背负着庞大家族的性命,她怎敢随意抛弃。   所以她一直很听话,一直很小心翼翼,这桩任务本不应该是她做,在她听到秦金的名字,跟着沈放去了一趟千金坊,见了他一面之后,她就找到沈放,表示想要接这个任务。   她是认识秦金的,年少的她曾今偷溜出宫,没想到迷路了,是秦金带她找到了回家的路,那个牵着她的手,给她无比心安的少年,是她的一个梦,只是没想到多年后他成了他们的目标。   与其让别人做还不如自己动手。   至少可以保他一命。   她给秦金安排了后路,拿着回天令找到了云陌,那时候他化名为莫云在宫中当个小小的太医只为了可以照顾薛锦,云陌问她为什么要帮她。   她看着窗外的白雪,看了很久,才慢慢地开口道:“因为我跟薛锦一样。”   一样的爱而不得。   云陌帮了她,为了不让秦金起疑心,她让云陌将原来一起侍候秦金的大丫头,换成和她一样的脸,一样的声音,她想这样就好,至少她可以安心地在这吃人的皇宫中,度过这早已麻木的一生,只要他还活着就好   她不是没想过和他走,可她又怎么舍得让他卷入那些麻烦中。   天大地大,他和她又能去哪。   她的心遗留在那年的大雪中,大雪里面有她,有秦金,还有他们的将来,她心里的雪下得无情无义,她将他的名字刻在心上,纷落的雪一层一层掩盖掉一切,终至一望无际的荒原。   千般心思,万般无奈。   皆化作了浮生叹。 作者有话要说:  小长假结束啦 昨天陪家人一起过端午 亲们咧 吃了甜粽子还是咸粽子 ☆、寅三(五)   平湖接到了远方的来信,信中说,秦金中毒。   于是她带着云陌千里迢迢地赶过去,到的时候,看到秦金虚弱地躺在床上,整个人没有一点生气。   她留在那里夜以继日地照顾着秦金,云陌是真的有两把刷子的,秦金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叫出了一个名字:“阿秋。”   平湖的心一颤,心里的飞雪似乎是渐渐地停下来,她俯下身紧紧地抱住秦金,怀中的人瘦削到让人心惊。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惊喜,胸口忽然一凉,一把利刃从秦金的袖中捅了出来。   插在她的心上。   那利刃又狠有准,平湖愣了半刻,随即立刻反应过来,急忙抽身退出。   “你这是做什么?”平湖问他。   “如你所见。”秦金看着离他几步远的平湖,虽然她带着笠纱,可他还是认出了她,他才是真正的阿秋,他躺了很久,久到足够让他想清楚很多事情。   他的阿秋的手总是温热的。   “你都知道了?”平湖苦笑着问道,血不断从她的口中涌出。   黑色的血,滴落在地上,像是盛开的黑色曼陀罗。   “怎么会是黑的。”云陌看她吐出的血,连忙搭起她的脉。   平湖中了毒。   她倒下去的时候,笑着对秦金一字一句道:“真好,真好。”   她想沈放说错了,有些事情不会慢慢地过去,只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历久弥新。   秦金,你是我一直放在心上的人。   不会忘。   怎么会忘。   后来新皇登基的时候,沈放去看了秦金。   他和秦金坐在槐花树下喝酒,他问秦金,后不后悔。   秦金笑着给他添了一杯酒,摇了摇头,就算寿命只剩下十年又如何,他都不会后悔。   当年利刃上的毒不是他下的,下毒的是假的阿秋,她是十三皇子的人,卑微到低贱的恋慕,所以她才做出如此疯狂的事情来。   秦金本来也是想杀了平湖的,可是利刃没入她的胸口,他才发觉他根本就不想她死,他服毒其实只是想见她一面而已。   云陌说平湖中毒的时候,他想都没想,他就将毒渡到自己身上,后来毒虽然解了,两人却都只剩下十年的阳寿。   何况这是他梦中的姑娘,所以无论变成什么样都没关系。   如果天下有人注定要不幸,有人注定要幸福。   得到幸福的人为什么不能是他呢。   沈放点头含笑,桌子上一盘烧饼香甜薄脆,饼面上被人用描红小笔勾勒出一个一个小人来,了了几笔,似他又似她。   那些情深意短,那些跌宕起伏,那些惊涛骇浪,那些艰辛苦楚,仿佛跨越了长久的时光,却又都在寥寥数语之间。   这一方天地之间,有我,还有你。   执手前行,白首不相离。 作者有话要说:  平湖的故事也结束了 希望大家喜欢 求收藏诶 ☆、卯四(一)   我中意过一个人,到最后我将自己,变成了那个人的样子。   从此。   白笙是白笙。   曹景宁也是白笙。   值夜的小路子看着屋内的烛火亮了一夜,叹息地嘀咕道:“唉,督主这样夜以继日,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熬不下去。”   身子挨了一刀的人总是比正常人身体弱了些。   还未等他回过头,就听见房内尖锐的声音响起来:“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敢这么催主子死的天下你是第一人啊。”   小路子浑身一震,顿时来了精神,还未等他回话,里面人的声音又传了过来:“站在外面作死么,还不进来服侍本座。”   小路子想起自己师傅的话来,天底下惹谁都可以,就是不要惹恼了督主,否则让你有命也活不了,一个哆嗦连滚带爬地进去了。   青铜瑞兽的香炉缓缓吐出青烟,慢慢消散在空中,小路子拉开厚重的帘子,回头看向屋中主坐上的人,晨曦透过格花木窗,留下一排排光柱,细小的尘埃轻舞飞扬。   只见那人一身鲜艳的孔雀深绿绣饕餮纹的箭袖束腰锦服,容色如玉眉目如画,那一双原本流光溢彩的双眸此刻紧闭,一手撑着头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小路子马上跑过去,替他柔柔按起太阳穴来。   督主是真的辛苦,瞧,这身衣服还是昨天的,小路子默默地想。   “曹家的事情怎么样了?”冷漠如冰的声音传来,那人却未睁开眼,似乎很享受小路子的按摩。   “曹家?”小路子愣了会才回答到:“督主说得可是工部侍郎曹家,曹侍郎被人参了一本,说是贪污受贿,皇上令大理寺查案,查出来也确实属实,人被收在刑部的大牢了,秋后处斩。”   “是了,上头那位要斩草除根。”   “督主,怎么问起这个事情来了?”不过是个小小的曹家,何足挂齿。   那人挥了挥手,端起桌上的青花茶盏,带着宝石护甲的手撇了撇上下浮沉的茶叶,抬头看了眼小路子,缓缓道:“上朝吧。”   那人的眼角生了颗红色的痣,衬着上挑的眉眼,别有一番媚骨天成。   他身材欣长,头戴黑色金云官帽,一步一步踏在清晨的朝露中,碎了一地的晨光。   小路子跟在他身后,眯起眼来,时光一年一年的过,他们身边的人一批又一批,他师傅说了,这个人就是天生搞政治的,当初那个小小的黄门少年,一跃已经成为司礼监的首座,白笙白督主。   匆匆时光,原来过了这么多年。   从大殿里出来,白笙第一个出来,后面跟着一脸菜色的沈放,他见白笙要下台阶,赶紧一个箭步上前拽住他的手臂问道:“你确定你要这样做?”声音里带着不可置信的颤音。   白笙转过头,慢条斯理地道:“沈大人听得还不够清楚吗?”   沈放咽了咽口水,先是看了看白笙的脑袋,眼睛又往下移了下去,哆嗦着:“你行不行啊?”   “大人难道想试试?”白笙好整以暇地看向沈放,那表情简直像在说,你行你上啊。   说完弹了弹肩膀上不存在的灰尘,扬长而去。   气得沈放在后面大喊大叫:“你个小畜生,一个一个都想弄死我啊。”   堂堂的司礼监督主,今早告诉他要娶妻生子,让他帮他做这个事情,沈放抬头看了看天上的云,忧伤地叹了口气,大概是要变天了。   娶妻,可以,生子?他行么?! 作者有话要说:  这又是一个新的故事啦 不知不觉都写了四个故事了 谢谢各位看官 ☆、卯四(二)   曹景宁找了好多次姚谦,每次都是带着希望而来,又带着失望而去。   她看着面前紧闭的府门,嗓子都喊哑了,得不到一个下人的回应,自从她爹出事之后,姚家人就把她和姚谦的婚事给退了,明哲保身,这些她都懂,可两家是世交,她和姚谦从小青梅竹马,她想让姚家人看在以前交情的份上,帮他们家一把,她爹真的是冤枉的。   她正准备走的时候,门却打开了,出来的是姚家的二小姐,姚念。   “这不是曹大小姐嘛,在我家门口作甚?”   “念…姚小姐,我来找姚公子的。”曹景宁听到姚念叫自己曹大小姐,心就凉了下去,原来围着自己姐姐场姐姐短的人,如今已经生分只剩客套了。   “我哥已经去西南剿匪好几个月了,你有什么事?”姚念站在府门口,高傲地问着,修长白润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抚着手中的波斯猫。   “我,我想让他帮帮我,我爹是冤枉的。”   “曹小姐,这事我们可帮不上忙,你快走吧,让人看见了可不好。”姚念皱着眉头说道,语气不快。   “念儿,求求你,看在我们的交情上,帮帮我吧。”曹景宁见姚念要走,情急之下一下抓住姚念的衣袖,那只波斯猫受了惊吓,嗖的一下从姚念的怀中跳了出去。   “你这人作甚,这猫是太后赐的,有个闪失你赔得起么?” 姚念气急,甩开曹景宁的手,又道:“有交情又如何,交情能当饭吃还是能当银子花?你别忘了,我家已经退婚了,你我两家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说完转身就走。   曹景宁想都没想,扑通一声跪在了府门外,满脸泪痕,她一边不停得哀求一边磕头,直到额头有血磕出来,她也不觉得痛。   长风掠过天边,姚念看着她一下一下磕着头,笑出了声。   她答应会帮曹景宁想办法,不过她得呆在她身边,随时听她差遣。   像是溺水的人抓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曹景宁跟了姚念差不多一个月。   那双本该抚琴作画的手早已是伤痕累累,细小的伤口布满了手掌,完全不像个女子该有的手,姚念却绝口不提要帮她的事情。   这天姚念偏说自己的珠花掉水里去了,非要曹景宁去池塘里找,曹景宁没办法,脱了外衣,跳入小池塘里,一寸一寸地摸索了起来。   夜晚的池水,冷的沁人心脾。   等曹景宁准备上岸的时候却看到姚念和一个姑娘在吵架,那姑娘她也见过,是薛府的薛锦。   离得太远,没听清楚姚念对薛锦说了什么,只见薛锦撸了袖子就要打架。   她唯一听得清楚的是薛锦身边的少年大声的喊着:“薛锦,快跑。”才喊完就被家丁一拳打到在地上,最后还是薛锦背着少年回去的。   她只记得那个月夜下,那少年看向薛锦的眼神,亮晶晶的像是最温柔的春风。   曾今也有人这样看着她,曹景宁苦笑。   后来珠花没有找到,姚念被人欺负了心情又不好,就拿曹景宁出气,让她在池塘里找到珠花才能回去。   曹景宁不敢反抗,她怕她不帮她。   天开始下起小雨来,周遭的人或跑或快走,没有一个人在意道曹景宁,直到她的头顶撑起来一把伞。   朦胧的细雨中,白衣男子的衣袂被风吹得飘荡,眉目如画容色如玉,飞扬的眼角那一颗红痣最添风情。   紫竹柄,八十四骨,真是一把好伞啊。   曹景宁抬头,白笙低头,四目相对,白笙向她伸出手,给她一个倾国倾城的微笑。   他说,曹景宁,我们成亲吧。   这伞下的辰光,落雨如花,又是一个迤逦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  宦官也是有爱的 看文愉快哈 ☆、第 15 章   直到曹景宁换上大红的嫁衣,她才确定他是真的要嫁给白笙了。   朝堂上混得风生水起司礼监的首座白笙。   她原来听人说过,这人不止又两把刷子,一看就知是搞政治的料,骨子里透着狠。   今夜是他和她大婚的日子,督公府内好不热闹,京城里的权贵来了大半,连皇帝都差人随了礼,权贵们暗暗捶胸,白督主是挺好看的,就是白白糟蹋了人姑娘。   可不管心里怎么想,面上还得笑意盈盈,推杯交盏,见谁都道一句,恭喜恭喜。   沈放在喜桌上闷头喝酒,看白笙笑得春风得意。   他一笑,沈放就觉得这酒喝得不是滋味。   新房内,曹景宁看着站在面前的男子,一身戎装还未卸下,刚毅的面容还带着奔波的风尘仆仆。   “宁儿,我带你走。”说完就拉起曹景宁的手,准备往后窗跳。   曹景宁狠狠甩开他的手,冷冷地说:“姚谦,我不走。”   姚谦转过身看向她,不可置信写了满脸,只见曹景宁在昏黄的烛光下,一席凤凰嫁衣,头戴八支金钗,面上描着精致的新娘妆,冷漠地看着他。   姚谦急了,在他的印象中曹景宁从来都是温柔小意的,何曾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他,“宁儿,退婚的那事我不知道,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嫁给一个阉人的,你跟我走吧,我娶你!”   他焦急地解释着,在他得知今天是她成婚的日子,从西南死赶慢赶地回来甚至还未脱去战衣,跑过来就她想带她走。   他不能看着曹景宁嫁给一个太监。   “姚公子,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你若是来祝贺的,我欢迎,若是来搅局的,别怪我不客气。”   “可是,你若嫁给他,一生都毁了,我不能看着你往火坑里跳。”   曹景宁看着他,幽幽一笑,对姚念说。   “姚谦,你家退婚明哲保身,我也不怪你,我去找过你,找到最后我也死心了,也就没那个心思了,有些事情不是用一个不知道就可以一笔勾销的,你可以当做没发生,我不能,它太疼了。”   “就算前面是个火坑,我也得往下跳,心甘情愿。”   姚谦站在曹景宁的对面,明明是几步距离,他却觉得他和她像是隔了条银河。   曹景宁说了很多话,他都没听进去,最后她看着姚谦,叹了口气,对他说,你走吧。   从此天各一方。   白笙站在外面听墙角,听着屋内的动静,手中一抖,有粉末状的东西飘了出来。   他想起程辞将这包粉末塞到他手中的贱样,一脸神秘地告诉他,这玩意叫任君恣意怜,包管他用了之后连北都摸不到。   白笙轻笑,任君恣意怜么。   他想曹景宁应该一点都不需要。   爱能有多荒唐,恨也能醉人肠。   夜凉如水,空气中有淡淡的荷花香。   黑暗中,曹景宁一直僵硬着身体,呼吸得小心翼翼,白笙转过身来拥住她,在她耳边呵气如兰。   “今天我很高兴。”   愣了一会,曹景宁知道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他,姚谦来找她白笙如何会不知道,他高兴是因为她没有离开是么。   良久,曹景宁低声说道:“既然决定嫁给你,从此我就是督主夫人了,你自然是我,是我的夫君。”   那声夫君像是一颗小石子砸在平静已久的心湖上,泛起涟漪阵阵。   曹景宁的心跳得很快,白笙将她搂得更紧些。   她终是没忍住,问他为什么娶她。   白笙清浅一笑,淡淡的对她说。   “即使是宦官也是有感情的,我虽给不了你平常女子的生活,但你若信我,你父亲的事情我会替你周旋。”   “景宁,这世上人大抵如此,明哲保身人走茶凉,人心总是凉薄的,若是你明白它们接受它们正视它们,你就会变得轻松了。”   “景宁,别想太多,我会护你,你累的时候回头看看,我就在这里。”   从她父亲出事,曹景宁受过太多冷嘲热讽,承受过太多的屈辱白眼,她都咬牙坚持了下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淡淡的,却一字一句砸在曹景宁的心坎上,让她长久以来的坚强溃不成军。   曹景宁红着眼眶,认真地点了点头。   她不会哭,眼泪改变不了任何既定的事实。   终究是在这暗夜中,化成一声无声的叹息。   曹景宁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她的厨艺了。   她端了宵夜来到白笙的书房,小路子笑眯眯的替她开了房门,目光落在曹景宁手中托盘上那四只雪白可爱的糯米团子上。   白笙娶了筷子夹了一只送进嘴中轻咬一口,满口的玫瑰清香,这团子内果然别有洞天。   “怎么,你不吃?”白笙看着曹景宁问道。   她摇了摇头,将盘子向白笙的方向推了推。   “夫人,两个人一起吃才叫吃饭,一个人吃那叫吃饲料。”白笙夹了一只团子放在曹景宁的盘子中。   小路子在旁边暗暗抽了抽嘴角,感情他家爷吃了那么多年的饲料。   曹景宁静静地注视着对面的男子,眉目如画,深色的长袍,连吃个团子都那么优雅,她原来以为他会满身香粉味,闻久了才发现那是桃花墨香。   一点一点萦绕在她心头,让她觉得内心一片平静,似乎再无恐惧。   这样的日子也挺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周五啦 各位看官看文愉快哦哦哦哦哦 求收藏哦哦哦哦哦 ☆、卯四(四)   他们像普通夫妻一样过日子,春去秋又来,看雪落看花开,庭院中的那池莲花谢了一批又一批。   曹景宁的爹被人发现在狱中服毒自杀,那是他出狱的前一天,皇帝大怒,要求司礼监彻查。   查来查去发现这事情是户部的杜大人做的,本来曹大人就是冤枉的,自然栽赃的事情也是杜大人的手笔,杜家人害怕曹大人出狱后夜长梦多,索性买凶杀了曹大人一了百了。   可巧了,姚念的夫家是杜家大公子。   随着魏丞相的倒台,皇帝不可能让司礼监一家独大,提拔了姚家,这几年姚家俨然成了朝堂新贵,一时风光无量,姚谦更是凭着西南剿匪的功绩平步青云。   皇帝在大殿上有意问姚大人这事怎么看。   姚大人毫不犹豫的冷冷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姚念已经和姚家没有半两银子的关系了。”   “姚家满门忠烈,一心只效忠于皇帝,绝对不会做出这等背信弃义之事来”   白笙在旁白听了姚大人的话,挑了挑眉头轻蔑地笑了笑。   太理智的人总叫人心惊胆战。   次日司礼监监斩,手起刀落,杜家百余人齐齐人头落地,暗红的鲜血染红了半边天,也没见姚家人来给姚念收尸。   白笙将这些事情说给曹景宁听得时候,她正在拿着白笙批过的折子,一遍一遍描他的字,她的笔迹越来越像白笙的,几乎都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曹景宁笑了笑,没说话,只是将手中的写好字的字拿给白笙看,问他像不像。   她想白笙说得对,正视了人心的冷漠,确实会过得轻松。   朝堂上波澜诡谲,倒了一个十三皇子,那些暗地里的党派之争愈演愈烈,白笙也越来越忙,姚家的势力扩张得出乎意料。   年关将至,曹景宁想去天宁寺布施,顺便为来年祈福,却不想遇到了姚谦。   她恍然察觉她似乎好几年没有见过他了,面前的男子一如当年夜闯她新房的模样,一身戎装还未卸下,满面的风尘仆仆,见到她笑意浅浅。   “这些年你过得好么?”   “好与不好,与卿何干。”曹景宁慢慢从蒲团上站了起来,不知何时这佛堂里竟然只剩下他们二人。   “宁儿,我知道你还恨我,否则你也不会变成这样,杜家的事是你做的吧?!”姚谦向她走了过去。   “你别过来。”一支长剑抵在他的胸口,抵住他向前的脚步,曹景宁冷冷的开口:“人心善变,这道理你该懂。”   没有人会一成不变,否则早就尸骨无存。   姚谦复杂地看了一眼曹景宁,任由她的箭尖抵在他的胸口,上前一步道:“宁儿,杜家的事我不怪你,以前的事情就让它这么过去,我带你走,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   曹景宁摇了摇头,看着他胸口已经软上血色的白衣,“我的夫君是白笙,他在哪里我就会在哪里,若你还不罢休,我也不介意你血染佛堂。”   “宁儿,你记住明年我一定回来接你回家。”姚谦最终叹了口气,他知道免得女子早已经不是当年的曹景宁,这些年她的心狠手辣不输给他,姚谦退出了佛堂。   长风夹杂着风雪飘进佛堂,扰的曹景宁心神不宁。   物是人非事事休。   看向满天的额乌云,终是要变天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  上面一章的标题没有改 看官们不要介意哦 今天去外面吃吃喝喝去了 晚更了 不要介意哈 看文愉快哦 ☆、卯四(五)   除夕夜,白笙拥着曹景宁相拥而眠。   “等元宵过了,我送你去天宁寺,那边景致很好,你也好散散心。”   “为什么?”   “最近朝中不太平,你在我身边,不安全。”   “我不走,你说过你会一直在我身后,若你不在了,我怎么办?”曹景宁转身支起手臂看向身下的白笙,一字一句声音动情而悦耳。   白笙注视着她,终是忍不住,一把将曹景宁搂入怀中,久久的叹息道:“你个傻丫头。”   世人多痴狂,向神祈愿,有人求福禄双全,有人求国泰民安,有人求金元满钵,有人求青云直上。   曹景宁,我只求,求你喜乐平安。   终是拗不过白笙,曹景宁元宵过后就去了天宁寺,等了半个月有余,却不想等到了另一个人。   姚谦风尘仆仆,一身戎装,眉角带着志在必得的得意。   “宁儿,我说过我会来接你走,你瞧,我没骗你吧。”曹景宁跌坐在佛堂的蒲团上,过了很久,她平静地问他:“白笙在哪里,我要去看看他。”   烟雾缭绕的东厢房内,白笙安静地躺在薄皮棺材内,曹景宁伸手掸去他发丝上的泥土,她知道这人最爱干净,伸出手抚上早已冰冷的面容,低下头轻轻地唤了声:“夫君。”   终是泪雨如下。   良久,曹景宁站起身来,看向厢房内不知何时走来的老人,缓缓道:“爹,我走了,你保重。”   老人点点头,看着曹景宁淹没在山风中,白笙不曾骗过曹景宁,当年是他找人换了曹景宁的爹,又将事情嫁祸给杜家。   这世间,痴狂的人太多,都逃不过命运二字。   长风飒飒,天地间寂寥无声。   长平殿内,皇帝脸色铁青地看向跪在殿内的白笙。   “禀告陛下,臣皆已查明,西南匪患是由姚将军一手制造,臣不辱皇命,已将姚将军就地□□。”   “爱卿做的很好。”   “都是陛下御下有方。”   皇帝气得手抖又看向沈放,问他又有何事要禀告。   沈放说平湖公主遭遇贼子,人已经殁了,气得皇帝抓起桌上的白玉茶盏,狠狠的砸向地上,茶盏的碎片瞬间划破了白笙和沈放的脸颊。   良久,皇帝挥挥手让人退了下去。   阴狠狠地对身边的连公公说:“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死的一个个都是不中用的,朕养的这把刀到底是个是个白眼狼。”   连公公低头不说话,这朝堂的事瞬息万变,岂是对错可以衡量的。   当初皇帝除掉魏相,有意扶植姚家,让姚谦去了西南,让他又做打家劫舍的匪患头子,又做前去镇压的姚大将军,演足了这贼喊捉贼的戏码,所以才有这赫赫军功,姚家在朝堂上平步青云。   曹家作为魏相一派,自然是要斩草除根的,白笙明明是皇帝手中的一把刀却要求娶一个罪臣之女,怎不让皇帝心生杀意,却不想一招好棋毁在姚谦手中。   明明是个该死的人,看到白笙好好出现在大殿内瞬间,怎么能不让心惊。   连公公叹了口气,这伴君如伴虎,都是将脑袋提在裤腰带上差事,半点由不得人呐。   从大殿出来的沈放,看向身边的白笙,盯着他许久慢慢道:“你确定要这样做?”   白笙,不,应该是曹景宁点点头。   “你进了隐卫可就没有退路了,从此你就是隐卫卯四了,你可要想好了。”   “我何曾又有过退路。”曹景宁看向外面刺眼的阳光,眯起眼,深呼吸一口气:“这世间若是没有我的退路,我就给自己辟开一条来。”   沈放愣了愣,这口气,和当初的白笙简直一模一样。   宿命是个什么东西,由不得人不甘心,也由不得人不情愿。   白笙有一件事从来没有对她说起过。   他是真心喜欢她的。   他本是江湖白剑山庄的少庄主,与曹家是世交,他爹带他去曹家拜访,大人们谈论事情,就放人小孩子玩去了,那是他第一次看见曹景宁。   小小的人在院子内玩的天昏地暗,突然小姑娘将手中的酸杏塞到白笙的口中,看着白笙酸到流眼泪,她笑到流眼泪。   白笙就记住了那日的酸味和小姑娘爽朗的笑声。   后来迫于威胁,他去势成为宦官,成为隐卫卯四,只为了自己的家族。   他在宫中一步一步向上爬,得到了权势得到了地位,却失去了喜欢人的资格,直到曹家出事,尽管知道皇帝势必要铲草除根的,他还是坚持娶了曹景宁。   他想护他一辈子,可他也知道自己是枚在明处的棋子,皇帝利用他这个督主平衡朝堂势力,向来没有哪个弄权的宦官会有好下场的,所以他是个好师傅,教会了曹景宁一切,把他的一切都给了曹景宁。   到底是没能护住她一辈子。   后来新女皇登基的时候,女皇找曹景宁喝酒。   两人躺在长平殿的屋顶上,看明月当空,映照无边。   女皇问她后不后悔。   她饮着酒,说道:”我这一生后悔的事情很多,不知道女皇说的是哪件。”   女皇听了愣了愣,没再问下去,人生若是没有后悔的事情该多无趣啊。   曹景宁看着夜幕,苦笑。   她这一生最后悔的事就是从来没有告诉过白笙,她中意他。   那年落雨如花,他为她撑起一片天,从此她的眼中就满是他了。   那年除夕夜,他吻向她唇边,低声说人间多风雨,他想和她白头到老。   那是她人生最快乐的十五日,让她在以后苍凉的岁月中唯一可以温暖自己的回忆。   我中意过一个人,到最后我将自己,变成了那个人的样子。   从此。   白笙是白笙。   曹景宁也是白笙。 作者有话要说:  人间多风雨,想和一个人白头到老 白笙也写完了 是人就会有感情哒 看文开心哦 多多支持哈 求留言啊 ☆、辰五(一)   月上中天的时候,孟琳琅挑了挑灯芯,就着如豆的烛光,读完手中的信。   她一边烧一边对身后的老宫女说:“玉姑姑,到底还是我那六皇妹聪明,这么多年扮猪吃老虎,如今大锦都是她的了。”   玉姑姑站在她的身后,替她披上一席锦衣,道:“夜晚风大,娘娘该仔细身子。”   “玉姑姑。”她给自己倒上一杯茶,抬头看向窗外的明月,轻叹:“都过了这么多年了,我竟然都不觉得。”   时光易老易催人,眼前明朗的少女不复从前的鲜艳,华发早生,眼角早已爬上些许的细纹,玉姑姑叹了口气。   孟琳琅支起手臂托腮,眼神不知飘向何处:“玉姑姑,新皇登基,信中说隐卫都散了,其实我们也没什么用处了,这里也并非终老之地,我已经安排了人手你早些回大锦罢。”   “你拿上这封信,还有这个锦盒回去吧,都知道该怎么做的。”孟琳琅从暗阁中拿出一个漆黑的盒子交给玉姑姑。   他乡终究不是故国。   “老奴答应过惠妃娘娘,照顾娘娘一生一世的。”   “呵,一生一世啊,真是太长了,我累了。”孟琳琅看着那明月照亮了半边的天空,缓缓得闭上疲惫的眼睛。   父皇,你可如愿了?   为了大锦的江山,无人不用无人不除,如今六皇妹坐拥大宝,你我都该安心了。   这一场繁华如梦,在他乡被遗忘。   玉姑姑看着眼前的人,无奈地接过东西叹了口气,知道她决定了事情向来不曾改变,她忽然想起那句话,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孟琳琅将人都打发走,一个人坐在大厅里,手中慢慢摩挲着一块玉佩,透过月光玉佩闪着通透的光泽,绿得像万顷碧波一看就是好水头,像是珍宝般贴在自己的面颊上,孟琳琅心满意足地笑了。   宫人来报宁安宫走水的时候,南夏帝正搂着新进的两个宫娥寻欢作乐,眯起眼睛想了一会终于想起来宁安宫住的是谁,不过愣神片刻又重新搂着宫娥嬉笑着往后殿去了。   安宁宫的大火烧了三天三夜,周围都被烧的草木皆成灰烬,这十几年的痴缠怨恨,欢喜惆怅全部都付之一炬了。   从此耳听长风,笑看众生。   绿竹楼内,向来是人声鼎沸,夜半歌声,歌舞不休。   韩之信和薛锦向来交好,带着一帮好兄弟来给花魁捧场,绿竹楼的花魁如陌弹琴乃是大锦一绝,听过的人都说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只是如陌弹琴向来吝啬,生客不弹,熟客看心情,越是这种性情人们越喜欢,大把大把的银子往绿竹楼内砸。   韩之信和薛锦自然属于后者,熟客,而且是令人心情好的熟客。   沈放瞧着二郎腿,抛出一颗花生,张口接住边吃边说:“如陌花魁这双手真是仙手啊,听听这琴音,余音绕梁不过三日,这估计得几十日吧,薛锦明天午饭我让厨子给你加鸡腿啊。”   “庸俗,直接让人进宫不就行了么,非得到这里来,脏。”白笙直接给了沈放一个白眼,手中的小金扇一直在扇啊扇的。   “就你作,你又没娶媳妇你怕啥,是谁非要跟在我们后面的。”韩之信挑着眉头反问他。   “你敢说我作?你个蠢货,连自己媳妇的边都没捞着,你有脸说?!”白笙跳起脚来狠狠瞪向韩之信,上个说他作的人如今坟头草早就几丈高了。   “你看什么,想打架啊,再看当心老子揍扁你个童子鸡。”韩之信不甘示弱,大马金刀地往椅子上一跨,不客气地回瞪了回去。   薛锦:“……”   沈放:“哈哈。”   程辞:“哦哟。”   沈放和薛锦任由他俩斗嘴去了,听曲听得摇头晃脑,用程辞的话来说简直就像是吃了迷药。   听完曲,众人又叫了些酒菜。   沈放说:“韩将军,你也就这几日逍遥快乐,过些日子你得出使南夏,我估摸着这几日圣旨就要出来了。”   听完沈放的话,薛锦差点一口酒喷出来,众人也是神色各异,唯有韩之信面不改色地又给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   半晌,他哑着声音道:“皇帝要臣去,臣就去,管他娘的,来,喝酒。”   然而话刚出完口,他再去倒酒的手,却颤抖得不能自己。   年纪轻轻的韩之信在大锦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敢截婚的人不少,敢截皇家婚的人。   大抵天底下也就这么一个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又是一个新的故事啦 这篇更像是一片回忆录 希望写得不一样吧 想故事情节什么的好头疼 看文愉快啦 ☆、辰五(二)   喝了酒的人比较容易睡着。   韩之信这晚做了个很长的梦,未等他醒过来,宫中的旨意就到了,果然和沈放说的一模一样。   他拿着圣旨回房,明晃晃的卷轴刺得他眼疼,他想起昨晚的那个梦。   梦中的姑娘,满脸笑容对他说,我要嫁给你 ,你做我驸马吧。   一句话轻浅如风却又沉重千金,压得韩之信的心千疮百孔。   出使的日子很快就到来,韩之信这人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一声戎装,飒爽英姿,惹得多少姑娘的春闺好梦。   半个月的行程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慢,他们在南夏最热的季节里到达。   南夏的风带着崇山峻岭的气息,很硬,很凉,吹得人脸生疼。   晚宴隆重又充满南夏的风情,歌一曲,酒一杯,逍遥到天明。   文官们打着嘴炮,武将们开怀畅饮,两国之间明里暗里不知过了多少招。   韩之信把玩着手中的黄金醉酒,远远地看着坐在南夏帝身旁的倾城贵妃—孟琳琅。   该有十年了罢,他已经整整十年没见过她了。   华坐上的貌美妇人似乎还是当年的模样,如今一颦一笑更添加风情,她时不时地低头浅笑,时不时和身边的宫人低声耳语,言笑晏晏,只是眼神没给过他半分。   他叹了口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醇厚绵延,一路烧到了胸口。   小小的少年郎年少得志,早早就封为将军,打马归来风流肆意的少年是姑娘家们的春闺梦里人。   那年他去绿竹楼听曲,碰巧薛锦也在,身边多了个俊俏小生。   年轻人不知道收敛,他一直盯着那个小生看,看得薛锦跑过来问他:”他丫是不是喜欢男人?”   他挑着眉,不耐烦地道:“薛锦,这大锦还有男的敢跟着你来绿竹楼么,你除了带姑娘来玩,还能搞出什么花样来。”   薛锦干笑着,低声和他说:“兄弟,这位可是平微公主,跟我说想出来开开眼界,我也是没办法推脱,这才带着来绿竹楼的,你懂得啊。”   酒喝着喝着,两桌就拼成了一桌,到最后薛锦喝得趴到了地上。   宫门落钥之前平微得回去,他没办法只能送她回去。   好像世间的情动,不过是盛夏的一晚白瓷梅子汤,碎冰碰壁叮当响。   人说喜欢上就喜欢上了。   渐渐地两人不再带着薛锦出来玩。   其实回忆起来,两人之间都是规规矩矩,他们在一起的时光里,不是逛夜市,就是逛绿竹楼,常常在绿竹楼内听着曲,看楼下人来人往。   似乎小小的事情做起来也很开心。   酒喝得多的时候,她会和他说宫里的事情,他会和她说年少调皮的过往。   后来他要去边关,临走的时候,他们坐在小船里喝酒。   他递给她一块玉佩,透过月光玉佩闪出翠绿的水头来,他说:“你生辰也快到了,提前送你块玉佩吧。”   姑娘满心欢喜地收下,递给他一枚平安福。   他伸手接过平安福,笑着放进怀中,说等他立功回来。   姑娘问他立功做什么,只要他平安就好。   他羞红了脸,好半天才低声说,男子汉大丈夫建功立业,都是正常的事情。   她点了点头,脸上的笑意不见半分。   韩之信没说的是,那块玉佩是韩家的传家宝,是他娘准备给他将来媳妇的。   “夜深露重,原来韩将军一个人在这快活呢。”一声戏谑的声息想起,韩之信在看清来人之后慢慢放下手中的剑,看尽她的眸中缓缓道:“贵妃不应该在这里。”   “那我应该在哪里?”孟琳琅倚栏随意坐下,抬头含笑看向他。   韩之信别过脸看向池中静静开放的莲花,他很想问她一句,这些年来你过得好不好,可话到嘴边却又问不出来。   她锦衣玉食,成为南夏国的权倾六宫的倾城贵妃,所以她应该过得很好。   可他又深深知道没有哪个宫里的女子是好过的,这像个愚蠢的问题,他嗫嚅着半晌,未曾言语。   孟琳琅静静地瞧着他,笑着道:“本宫不过是来这里醒醒酒而已,不曾见过韩将军。”她知道他担心什么。   韩之信点了点头,放下手中的酒杯,快步走出凉亭会到宴会中。   他觉得这场重逢来得太快了,他还没想好怎么面对她,还没想好应该和她说些什么,还没想好应该摆出怎样一副表情,明明有千言万语,见到她那一刻统统都化作无言,他只好落荒而逃。   孟琳琅看着渐渐远去的人,拿起桌上未喝完酒,细细品了起来。   酒入愁肠愁更愁。   她算了算他们应该有十年没见面了。   彼此初见的那年,她不过是个天真好奇的丫头,央着薛锦带她出去看看,薛锦说带她去个好地方,保她欢喜。   她在绿竹楼里第一次见到敢目不转睛看她的少年,于是她悄悄地问薛锦那是谁,薛锦说那是镇北将军家的小儿子韩之信。   那日他们喝酒喝到很晚,不知道那日怎么的向来千杯不倒的薛锦喝趴了到地上。   韩之信送她回宫的时候宫门已经落钥了,他笑着将她加在腋下,飞檐走壁一路飞回到了宫中。   她心中害怕,不敢睁开眼看眼下的风景,只觉得鼻息间都是少年身上清冽的酒香。   之后她就常常偷溜出宫找韩之信玩。   其实回忆起来都是些细小的事情,夜市里有什么新奇的玩意他会买给她,绿竹楼新出了曲子他带她来听,每每回想起来她都觉得挺欢喜的。   后来他要去戍守边关,说他想要建功立业。   离别的那夜,她给了他一个平安福,他给她一块玉佩。   她小心翼翼地收好,满心欢喜地等着他归来,她决定在他回来时候就要嫁给他。   她想要给他一个惊喜。   人生若只如初见。   然而然而。   春风容易别。 作者有话要说:  别人都来客串客串了 看文愉快啊 ☆、辰五(三)   南夏人尚武。   大锦的驿馆中多了个飒爽的身影,鹅黄的杏衫打短,乌亮的青丝利落地挽在脑后,明朗的少女将手中的东西递给韩之信,满脸期待:“这是我去普照寺求来的,很灵的,喏,给你。”   “无功不受禄,郡主抬爱了。”韩之信退后一步,没有伸手接那枚平安福。   少女僵在空中的手丝毫没有收回去的意思,又说:“韩将军不必如此,权当这些日子你指点我功夫的谢礼啦,韩将军总不至于这点面子都不给吧。”   他只好无奈地收下,正值两国非常时期,往小里说那是他的私人问题,往大里说那是国与国之间的问题。   少女看着他收下,表情瞬间变得轻松,朝他拜了拜向门外走去,临出门的时候,她转过头来,目光灼灼:“明日我再来寻你罢。”   韩之信无奈地叹气,这郡主找他找上瘾了。   柔嘉郡主,人,未如其名。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郡主的眼神看向韩之信的眼神,灼灼而热烈,韩之信却一点都不在意,只是在她练功的时候稍加提点。   宁安宫。   听完宫人的汇报后,孟琳琅撒了把鱼食投到湖中,一脸玩味:“柔嘉郡主竟然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了,玉姑姑,去查查吧。”   碧绿的水面,泛着点点碎。   红裳翠盖并蒂莲花开,暖风吹向好花开。   她无声的笑了,这世上总有些事,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便去不做。   湖风吹向孟琳琅,将她宽大的衣袖吹得鼓荡,像是张开翅膀的鸳鹭。   韩之信再次回到使臣驿馆的时候早已月上中天。   他站在窗边看着满地惨白的月光,看着周围的一切渐渐静谧,良久,慢慢地握紧自己手中的平安福。   在他的胸口亦有一枚平安福,平安福早已被摩挲地破旧,上面还有点点血迹,泛着陈旧的颜色,放在贴近胸口的地方,日日夜夜。   那年他凯旋回京,等他接受完一系列的册封,他意气风发得跨出正殿的时候,薛锦拦住他,递给他一块玉佩,说是平微公主给他的。   薛锦说了很多,他只听清楚一句,平微公主今日和亲,远嫁南夏。   他自永安门而入,经朱雀大街,踏正殿。   她踏正殿,经朱雀大街,从永安门而出。   韩之信听完,二话不说,点了自己一支兵,就追着和亲队伍的方向而去,薛锦在身后拦都拦不住。   他追上和亲的队伍,他想抢下她,带她走。   他的人马与和亲的人马拔刀相向。   直到她走下和亲的马车,她张开口看向韩之信,眼中含泪,一字一句,说,韩之信,我喜欢你。   一身绯红的嫁衣,头戴凤冠,南夏的风吹着她鲜红的嫁衣,仿佛是双巨大的翅膀,三千青丝随风扬起。   他瞬间呆滞,痛苦地闭上眼睛,那些相处的时光中,她从未向他表达过她的心意,只是今日,只是此刻,她对他说喜欢他,然后又决绝离开,抛下故国的一切,抛下了他。   那一瞬他明白,即使孟琳琅的心里是她,她还是要去和亲,她还是不会要他。   南夏的风很硬也很凉。   梦里梦外终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  要写报告 少更少更 见谅 看文愉快 ☆、辰五(四)   宫中突然传出柔嘉郡主出嫁的消息,周围人打趣的目光又投向韩之信,他摩挲着手中平安福,不管众人的戏谑的眸光,只淡淡说,既来之则安之。   索性他们在南夏又多留了些时日,这期间韩之信再也没有遇见过孟琳琅。   韩之信素来不喜欢喜宴,满目的红色总觉得压得他心口疼。   于是这场轰轰烈烈的皇家喜宴里又多了抹不一样的颜色,深沉静默的黑色。   一群刺客瞬间打乱了大殿,瞬间喜宴变成人间烈狱,哭喊声,厮杀声连成一片。   好在南夏军的禁军很快赶到,控制住整个局面。   那些刺客见形势不对,纷纷抹脖子自杀,血溅正殿。   看着满地的鲜血,他觉得胸口更疼了。   前一面还在说话的人,下一刻就没了声息。   后来等到事情水落石出的时候,南夏的天气已近开始转凉起来。   南夏下雪的第一日,玉姑姑找到了韩之信,说倾城贵妃找他去宫中一叙。   当夜,安宁宫突然走水,宫里一阵手忙脚乱。   倾城贵妃的女儿,鸾儿在这场走水中,失去了性命,倾城贵妃醒来听到消息之后,当天人就疯了。   南夏帝去看了扎了针才昏睡的孟琳琅,他坐在他身边,良久地看着她,低声道:“琳琅啊,朕这些年待你不薄,你也向来聪明,知道朕要什么,会怎么做,可这次你怎么这么傻,你想死是么,朕偏不让你如愿,你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准备好付出该有的代价,不过你放心,朕是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次日,一场偷袭猝不及防。   快到来不及让人反应,南夏的军队一路横冲直撞,掳走了戍守的魏将军,魏疏。   南夏帝将魏疏赏给下面的人,看着她受辱,他开怀地笑。   直到援军到来,他们才匆忙撤退。   孟琳琅在宫中听着宫人汇报消息,她张了张嘴,却始终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在宫里毁了容,又没有了孩子的女子,是留不住什么的,就算权倾六宫又如何,不过是看着君恩如流水,红颜未老恩先断。   安宁宫渐渐地变成一座冷宫。   无人问津。   那年南夏的初雪持续了整整三日,纷纷扬扬,待第三日,雪停了,韩之信站在地道内,身后是他的一队兵。   她夹杂着一声寒气而来,绣着金色祥纹的红色长袍一如当年的她的嫁衣,鲜艳入烈火。   “带她走吧。”孟琳琅走近他,低声道。   推向他手中的小姑娘是她的女儿。   她如此简单地吩咐,如此平静地语气,不像是一场告别。   “我不走,我不走,娘亲你不要我了么?”小姑娘仿佛预感到什么,嘤嘤哭了起来。   她蹲下身子,深深地看向小姑娘的眉眼,一寸一寸,像是要印在心上似的,笑着道:“鸾儿乖,先跟着韩叔叔走,娘亲将这边事情都处理完,再去找鸾儿,好不好。”   他没发现,她的指尖都在颤抖,可她还是很快站起来,不再看鸾儿一眼。   她对他笑着说,走吧。   走了就不要回头。   马车在墨色的夜里疾驰,小姑娘仿佛累积了,窝在马车里很快睡着了。   孟琳琅看着窗外又开始下来的雪,她眨了下眼睛,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是隐卫,亦是大锦皇室的平微公主。   他的母妃亦是和亲公主,从小她就会听到母妃身边的旧人说故国的往事,两国年年征战,苛捐杂税沉重,民不聊生,赶上收成不好的时候,甚至会出现人吃人的惨状,她听了很多很多,小小年纪就在心底发誓绝对不让这些惨不忍睹的状况出现在自己的国家。   她有比天底下人都尊贵的身份,也有比常人所想像不到的沉重枷锁。   那年皇帝说需要一名和亲公主远嫁南夏。   她思量了很久犹豫了很久,主动和她父王请缨,让她远嫁和亲。   她知道大锦和南夏之间紧张的局势,她不想有战事。   她首先是平微公主,然后才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她放弃了韩之信,放弃了中意的那个人,来到南夏,一步一步往上爬,得到权势,她想这样才能保护她的国,保护她想要护住的人。   之后大锦的使者来到南夏,她以为南夏帝的野心在这十年中已经慢慢淡去。   她的宫人给她汇报,南夏帝想利用柔嘉郡主,本来应该是皇帝撞破韩之信欲对柔嘉行苟且之事,她换了给韩之信的书信,引他去了别处。   南夏帝当场撞破的是他的御前侍卫和柔嘉郡主的私情,所以柔嘉郡主才会匆匆出嫁。   喜宴的当天,南夏帝安排了刺客,想要栽赃给大锦的使者,她动用了手中的所有的势力,才将那批刺客在行动之前换成自己的人,嫁祸给朝中的大臣。   后来南夏帝查到了些蛛丝马迹,他不动声色地对她的鸾儿下毒,她知道的时候便明白了南夏帝的警告。   她可以成为隐卫,可以在南夏打探消息,可以为故国筹谋划策甘心做好一枚有用的棋子,可她的孩子是无辜的,那种日日煎熬,提心吊胆身不由己的日子她一个人承受就好,她不想她的孩子再重蹈她的覆辙。   她找了韩之信,央求他带走她的孩子。   她的一生太辛苦,她不要她的孩子来承担这一切。   她在冷宫中又住了十年,看惯了世间冷暖,尝遍人间辛酸。   无怨无悔。   后来的她太累了,索性一把火烧了干净。   韩之信带着鸾儿镇守边关,再也没回过大锦的上京。   沈放给鸾儿用了点药,重新换了一段记忆,他在旁边看着没有说话。   有时候忘记是件好事。   多年后,鸾儿去探望久病未愈的韩之信,他用了药还没有醒,鸾儿看见他桌案上摆放这一沓宣纸。   上面有她熟悉的字迹,一笔一画,带着边关的刚硬和柔情。   墨迹已干,一阵风将纸吹起,宛若下雪。   那上面,写着,式微式微胡不归。   一遍又一遍。   鸾儿忽然明了,她的义父,再也等不到要来寻他的那个人了。   我有爱人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不可平。 作者有话要说:  人和人就是见一面少一面 在爱情前面其实有很多东西 平微选择了义 后面应该会断更几天 不是不更新 会写点小剧场之类的 时间不确定 供大家乐呵乐呵 一直写伤春悲秋 结局都不算太好的故事 写点好玩的东西出来 希望大家喜欢 看文愉快哈 ☆、隐卫小剧场(一)   【一】   林洛跑到边关来,问魏疏:“你有没有想我啊这些日子。”   魏疏:“不想。”   林洛:“为什么不想?”   魏疏:“我没空。”   林洛:“那我现在来了没你应该有空了吧。”   魏疏:“没空。”   林洛:“嗷,为啥咩。”   “魏疏:“要做茯苓糕给你吃。”   【二】   薛锦问云陌:“若是我和你娘同时落水,你先救谁?”   云陌:“……”   薛锦长剑一指,哭着和云莫闹:“我就知道你对我不是真心的,你个没良心的。”   云陌:“我不会游泳。”   薛锦:“你个辣鸡。”   云陌哭。   【三】   林洛:“薛锦,你给我过来。”   薛锦:“云陌,林洛个辣鸡又欺负我。”   林洛提刀而怒:“你个混账,又把我的花给踩死了。”   云陌:“莫怒,莫怒,待会我给林洛撒一把毒。”   林洛落荒而逃。   【四】   秦金:“小秋秋,我把钱都给你,你跟我回家好不好。”   孟晚秋冷笑:“我家比你有钱。”   秦金:“胡说,天底下谁还比我有钱。”   孟晚秋:“我爹是皇帝,我是皇二代。”   秦金:“小秋秋,你包养我吧。”   孟晚秋:“不好。   秦金:“为啥捏,喵喵喵”   孟晚秋:“不举。”   【五】   沈放找白笙吃饭。   沈放:“来来来,喝酒。”   白笙:“不要,难喝。”   沈放:“那吃菜。”   白笙:“不要,难吃。”   沈放:“那听点小曲吧。”   白笙:“不要,难听。”   沈放一口老血憋在心口。   曹景宁:“小白,回家吃狗粮。”   白笙:“好哒。”   【六】   鸾儿:“沈叔叔,我想学剑。”   沈放:“不行。”   鸾儿:“为毛。”   沈放:“体弱多病。”   鸾儿:“爹,沈叔叔不让我学剑。”   韩之信:“为毛?”   鸾儿:“沈叔叔说你打不过他,手下败将。”   韩之信暴怒,提剑找沈放去了,不一会儿,沈放脸上淤青了一块来找鸾儿。   沈放:“鸾儿,我来教你剑。”   鸾儿:“沈叔叔你之前说不教哒。”   沈放:“我怕死。”   【七】   白笙:“沈放,你说我要是有了女儿,她干了坏事给我撒娇,我是该惯着她还是装作看不见呢。”   沈放:“呵呵。”   白笙:“你倒是给我个建议啊。”   沈放:“你想得倒是挺美好的啊。”   【八】   云陌受了委屈,对薛锦道:“秦金欺负我,我受委屈了,要抱抱。”   薛锦:“滚。”   云陌:“那,要亲亲。”   薛锦:“滚回来。”   【九】   曹景宁:“夫君,姚谦又来烦我了。”   白笙:“我治他。”   曹景宁:“别弄出了人命了。”   白笙找到姚谦:“姓姚的,别找我媳妇了,你再骚扰她,我打断你的狗腿。”   姚谦:“哼。”   白笙:“来人,司礼监大刑伺候。”   姚谦:“来就来,我怕你啊。”   半柱香后。   姚谦:“我,怕,你,了。”   呜呜呜呜   【十】   林洛:“韩之信,来给本大爷试剑。”   孟琳琅:“凭啥欺负我家小信信。”   林洛耍刀,虎虎生风,花招多得闪瞎人眼。   孟琳琅慢慢退后,掏出从西洋淘来的□□,砰。   林洛瞬间倒在地上,浑身抽搐。   孟琳琅:“辣鸡。”   沈放:“诶,小琳琅,快把你的枪给我瞧瞧。”   薛锦:“活该。”   云陌:“死没死啊,没死就给我试药啊。”   秦金:“这枪多少钱。”   孟晚秋:“打赌你输了,快把钱拿来。”   白笙:“脏。”   曹景宁:“唉,好可怜哦。”   魏疏:“你咋又受伤了,真难养活。”   林洛:“都别走啊,扶我起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点好玩的东西 故事会继续更新哒 更新时间不定期 杂事比较多 见谅 周末愉快哦 ☆、巳六(一)   祖坟冒青烟这话用在工部姚大人身上一点都没错。   姚大人的亲娘有眼光,娶了陆大人的家的女儿,这媳妇和宫里的淑妃从小的拜把子姐妹,姚大人替皇帝搞定了南疆的治水问题,皇帝大悦,亲切地问姚大人想要些什么赏赐。   还未等姚大人想好,在一旁的淑妃柔声说,陛下不妨赐一段姻缘吧。   皇帝想了想,让人将姚大人的女儿从府中请进宫来。   皇帝看了片刻,一甩长袖,道:“就顺了爱妃心意吧。”   从此姚大人家攀上了皇亲。   后来皇帝来了旨意,说姚然尚未及笄,要接到宫里先养着。   姚然又领着旨意进了宫,这一住便是好多年。   十几岁的姑娘本就是性子顽劣的时候,对一切都好奇,宫里的岁月却没有磨平姚然的性子,教养嬷嬷总是很头疼,她连女戒的第一页都背不出来,将来怎么做好皇子妃。   淑妃却总是笑着道,不碍事不碍事,然丫头这性子正好,配她儿子正好。   宫里的人都说九皇子是标准的冰块皇子,一天内难得说话,却善权谋,明明是让人望而生畏的人,却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来。   人人都想要亲近他,人人又都怕他。   姚然心血来潮想去看看未来的夫君长什么样,宫人的描述太可怕,她要亲眼看看。   那是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姚然打听到九皇子在御花园,她站在假山上看向她从未谋面的夫君。   御花园的御水池边有棵百年榕树,枝繁叶茂,临水的树干上躺着九皇子。   那人一身月白的松竹锦袍,宽敞的袖子与他的长发半垂于水面上,随着水面的微风轻轻荡漾,胸口搭着一卷书,半眯着眼睛小憩。   看人看得入了迷,姚然没注意到脚下有块石头松动了,正想换个方向的时候,脚下一空,直接跌落到御水池中。   跌落的瞬间她抬头看到假寐的男子抬头对她微微一笑。   待她狼狈地爬上岸,她狠狠地捶着地,心想以后要离那个混账远点。   他张着嘴对她一笑,那口型分明在说,偷看人,你活该。   姚然从此就对九皇子没了好印象。   她愁以后嫁了这么夫君还怎么活,虽然他长得俊俏,可他好像比她还要顽劣啊。   她怕以后是斗不过他的。   她想若是嫁给他那她以后还怎么藏私房钱呢。   姚然爱钱。   特别爱。   跟清廉的姚大人一点都不像。   在她还在苦恼的时候,年纪却长得飞快,很快她就到了出嫁的日子了。   平日里宫中交好的姑娘都来给她送礼,平湖公主直接送了她银票,薛锦神秘兮兮地送了她一卷描金版的春宫图,说是让她好好学习,平微公主托人给她带了一百支朱钗,,金晃晃地让人眼花。   姚然满意地笑了起来。   她是真的爱钱。   就着这欢天喜地的心情她成为了九皇子妃。   当晚待九皇子准备挑她红盖头时,发现她搂着这些嫁妆呼呼大睡。   九皇子一脚将她踹醒。 作者有话要说:  事情都做完了 就写了一点 碎觉碎觉 ☆、巳六(二)   姚然向来是个不安分的,爱折腾,九皇子的德宁宫被她闹得天翻地覆,宫人们刚开始还会找九皇子评评理,后来他们就不找了,九皇子每次都护着皇子妃,宫人们无奈,只能听着他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后来姚然便看出来,虽然她的夫君还是冰块皇子,不爱说话,但他挺护着她的,渐渐地姚然就把当初那些不愉快给忘了,她觉得九皇子人挺好的。   九皇子在大殿内忙,姚然觉得无趣,便去掏鸟窝去了。   她踩在树干上,正准备飞身下树,不知道哪来的一阵怪风,姚然没站稳,手中的鸟蛋便划出手掌心去。   突然树底下传来一声尖利的骂声:“啊啊啊啊,哪个不长眼睛的,竟然敢把鸟蛋砸在十三殿下头上。”   姚然撇撇嘴,想着今日点背遇到十三皇子,她转身下了树,准备给十三殿下道了歉,说句对不起,就想把这事给糊弄过去。   这个十三皇子是个嘴碎的,原来他们一起念书的时候,姚然稍微犯点错,耍点小聪明,十三殿下都要去太傅哪里告状,她不仅要挨戒尺,回宫后还要被嬷嬷罚抄书。   简而言之十三殿下简直就是她的噩梦。   未等她出口,只见她盯着十三殿下,然后笑出了声音。   她从来没见过如此狼狈地十三皇子,头顶着蛋壳,蛋清顺着头发滑落下来,姚然没忍住不厚道地笑了出来。   十三皇子起到发抖,哆嗦着伸出手指向姚然,可一抬手才发现手上也满是粘液,毕竟年纪还小,到最后“哇”地一声哭出来了。   姚然眨了眨眼,看着十三皇子哭,忘记了该说什么。   哄人这活她实在是干不来。   十三皇子的哭声越来越大,周围渐渐的都有些宫人聚集过来,姚然看这不是事啊,掏出一张银票来,带着讨好的意味低声道:“十三殿下,你,你别哭了,我给银子给你可好?”   十三殿下看了眼银票,哭得更大声了。   姚然在一旁干着急,直到有人牵起她的手,她抬起头来,看到九皇子不着痕迹地将她拉到他身后。   九皇子低头看了眼十三皇子,挑了挑眉,没等众人反应过来,突然扛起十三殿下,轻轻一抛。   只听扑通一声,十三殿下又落水了。   末了,九皇子拍拍自己的手,又牵起姚然的手,施施然走了回去,淡淡然说了句:“聒噪。”   他正好好地办事,不想外面传来一阵哭声,他便觉得心烦气躁。   待他出去一看,看见姚然在哄十三皇子,他就觉得自己更加心烦气躁了,她竟然还会那样的笑。   姚然看着眼前拉着自己往回走的男子,低头笑了笑,宫人们都说九皇子是冰块,善权谋,爱弄人心,宫人们都害怕他,可她自从嫁给他,她没瞧出来。   九皇子垂眸慢慢握紧手中姚然的手。   她的手中总是有薄茧。   扎得他疼。   后来九皇子在殿内做事的时候,她就去找平湖玩,她想两个人总不会惹出什么事来了吧,就算她做了什么糊涂事,也有平湖拦着,再不济还有九皇子替她撑腰呢。   正巧今天她得了一壶果子酒,便找平湖去了。   刚跨入平湖的翠微宫,她呆了呆,收回腿抬头又看了眼牌匾,龙飞凤舞,翠微宫,没错啊。   面前的人一身衣衫褴褛,除了那张脸是平湖之外,其余没有哪个地方是她了。   她提着酒,跨进来,挑眉问她你家是不是遭打劫了。   平湖白了她一眼,叹了口说是要出任务。   她点了点头,又问她出场方式有必要搞成这样。   平湖摇了摇头,没说话,打量了她良久,突然对姚然说:“你打我一拳。”   姚然了然,上前二话不说照着她的脸给她来了一拳。   “你是不是要死啊,谁让你打脸了。”平湖捂着嘴角,气急败坏地对她吼:“你脑子是不是让九哥吃掉了,怎么变得这么蠢。”   姚然给自己倒了杯酒,砸了砸嘴巴,眯着眼睛道:“这酒不错。”接着又倒了杯递给平湖。   平湖端着酒杯一饮而尽,擦这嘴角的酒液对她说:“你别打马虎眼了,这拳我自然早晚会向你要回来。”   她无所谓地笑了起来:“随时恭候大驾,只要你打得过我。”   平湖气到炸,她扔弃酒壶向她砸过去,她怎么可能打得过她,整个隐卫里面就属她练功最刻苦,练功练到手中总是有薄茧。   她打了她一拳,她还来嘲笑她。   忽然空中飘来一张纸,平湖拿在手中看了看,发现这是个做烧饼的方子。   只听姚然在旁边,挑着眉对她说:“我听说那个秦金爱吃烧饼,拿走不谢啊。”   饮完最后一杯酒,她就回去了,心里想着要不要按照那个方子给九皇子也做做烧饼,以显示她的贤良淑德。   就着月光,她举起自己的双手。   她的这双手跟别的姑娘都不太一样。   叹了口气摇摇头,她的掌心总是布满了薄茧。 作者有话要说:  忙了一天,还好有西瓜陪我 哈哈O(∩_∩)O 明天周一 要元気满满哦 看文愉快哟 ☆、巳六(三)   皇后因为十三皇子的事情,把姚然叫了过去,她问姚然人是不是九皇子殿下扔下水去的。   想都没想她脱口否认,说人是她扔得。   皇后再问,她还是说人是她扔得。   那一刻,她只想把罪揽在自己身上,不叫九皇子受委屈。   皇后叹了口气,这样子她也是在不好从轻发落,只好让她跪宫墙,要跪道两个时辰。   姚然挺开心,只要不是让她抄书都可以,跪宫墙也不错,都是小事。   她从斜阳落日跪倒华灯初上。   也不知是否那夜是夜深露太重,到了后半夜姚然便着了凉。   在模糊中她感觉有人将她抱回到房间。   太医说不过是寒气入膝,没什么大碍,养几日便可。   九皇子垂眸看着床上的姚然红烫的脸,缓缓地伸出手。   他慢慢摩挲着她的脸,缓缓道:“本殿下整日在你眼前晃,你几乎从来不对我笑,却对十三那个毛都没长齐的黄口小儿笑,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本殿下长得还不够好看么?”   姚然当然不会回答他,她若是醒着,听到这话必然要笑,她的夫君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说他不好看的都是眼瞎的。   九皇子低笑,又轻轻攥起她的手,放在他的掌心中:“姚然,以后只对我笑吧,我对你那么好,你就对我笑一笑吧,你不是爱钱么,我的钱都是你的,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以后我还会有跟多的钱,都给你好不好。”   他和她说了好些话,直到天边出现鱼肚白,他才匆匆离去。   那晚姚然感觉自己一直在做梦,做的都是好梦。   她梦见九皇子给她一座金色的大殿,酒杯也是黄金的,盘子也是黄金的,连衣服也都是镶了金丝的,十根手指上面戴满了戒指,她睡在黄金铺的床上,美得心中直开花。   等到她醒来,自顾着低头笑。   入了夜,月朗星稀,又是夜市的日子。   姚然和九皇子换了身装束,扮作寻常夫妻,便出了宫。   她带他去绿竹楼听了曲,他问她是不是经常来,要不然怎么这么熟门熟路呢,门口的老鸨还说要给他们打折。   她干笑着,心虚地道,哪能呢,这里这么贵,一盏茶都要二十两。   九皇子挑了挑眉头,转身便听曲去了。   后来他们去了买了酒,坐在河边的台阶上就那么喝起来了,淡淡的月华落在天地之间,姚然觉得此刻内心一片宁静。   她的手扯出旁边一根宽大的叶子,一边和他说话一边低头编织了起来。   九皇子一回头,便看见月光下姚然递过来一支青色的蚂蚱,赫赫然躺在她的掌心。   那蚂蚱编得十分小巧,却又活灵活现。   “喏,送给你。”姚然将掌心中的蚂蚱递给九皇子,笑着对她说:“我从小就爱弄这些小玩意,这些日子我瞧着你似乎不太开心,编个蚂蚱给你,然后就不开心的事情都会忘掉了,其实我女工也不太好,只能送你这些小玩意了。”   九皇子看着手中的蚂蚱,点了点头,他动了动嘴,想了想,终究什么都没说出口。   河面微风阵阵,夏虫点点。   天阴沉的仿佛快要滴下墨来,九皇子在殿内品茶,案几上静静摆着一只泛黄的蚂蚱,因为常年的摩挲,有些地方已经断开,却看得出被人小心翼翼收藏的样子。   九皇子在姚然进宫前曾今遇到过她,那是不过是个半大的小姑娘。   元宵节那日,他不想练功看书,便拿了半副昆仑奴的面具悄悄溜出宫了。   夜市上好不热闹,人群熙攘,街道两旁悬满了各色的花灯,次刻他却觉得不开心,他想他什么时候才能不用每天都练功看书,和这里的人笑得一样开心呢。   她漫无目的地瞎逛,忽然有人拽住了他的衣角。   他回头看见个珠圆玉润的小姑娘笑嘻嘻地仰头对他笑,弯弯的眉角,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小姑娘又拉了拉他的衣角,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对他说:“大哥哥,你怎么不笑呢,我爹说今天应该是开心的日子,你看你的糖葫芦上面都沾了好些灰尘了。”   他一愣,看向手中的糖葫芦,确实脏了不少,他想了想便将另外一根干净的糖葫芦递给她,是他猜灯谜赢过来的,反正他也不不吃。   小姑娘摆了摆手,又从自己的小荷包中慢慢掏出一个精巧的蚂蚱来,笑眯眯地对他说:“喏,这个给你,有了蚂蚱就不会不开心啦。”   鬼使神差般地他伸手接住了那个蚂蚱。   他跟她说了谢谢,又往前走了,走了一会却发现小姑娘一直跟在他身后。   他问她怎么不和自己的爹娘在一起。   她歪着头想了一会才低头对他说,刚才爹娘还在的,跑过来给他一个蚂蚱就不见了,她只好跟着他了。   他哑然失笑,牵起她的手来,说带她回家。   她点头说好。   一路走一路笑一路吃,他看着她开心的模样,便笑了起来,忘了白天的不开心,他想他若是和这个姑娘一样就好了。   他们穿过整个夜市,从城南走到城北,小姑娘的手中满满都是东西,待他送她回家,他才知道她是姚大人家的女儿。   她对他挥手说再见,他点点头,才刚刚走出几步,他便有着了回来,递给她一枚半月型的玉佩,说这事今晚的谢礼。   小姑娘看见玉佩满眼星星状,没明白他为什么要谢谢她,却还是把玉佩系在了腰间。   后来他回宫,总是差人去打听他的消息,听宫人说她不爱念书,已经气走了好几个夫子了,她爹整日愁眉苦脸,说她不爱做女工,她娘亲整日唉声叹气,说她小小年纪就有了自己的小金库,俨然成了一个小财迷。   他每每听完,总是会心一笑,一点一滴将她的所有藏在心里,隔着城墙他见证了她的成长。   他父皇总是让他早些成亲,他便一直拖着,世家贵族的姑娘没有一个能能入得了他的眼。   他想他为何要这样在意她呢,大抵自己不能做的,得不到的,都可以在她的身上找到,这么多年了,他觉得她一点都没变,可以想哭就哭,可以想笑就笑,他想要的不过就是一份纯粹。   后来他父皇为他赐了婚,他准备像往常一样开口拒绝,听到她的名字的时候,便快速地点了点头,皇帝这次终于满意地笑了起来。   他站在大殿下面,开心了许久。   可是她后来也没有认出他来,他想了想,那夜他带了半副的昆仑奴的面具,认不出来也是自然的。   他知道自己不爱说话,便对她千般好万般好,他只要一想到她总觉得开心。   从小就喜欢的姑娘在自己的身边叫人如何不欢喜呢。   直到满殿的沉思被公公尖锐的声音的打破。   公公来报,皇子妃意图陷害皇后,证据确凿,现已收押,九皇子管妻无妨,勒令遣回封地思过,无召不得回宫   九皇子默然,看向阴沉沉的天。   豆大的雨,终于落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来更新啦 最近公司日本客户来视监 忙得晕七晕八的 还得持续一周 得空来更文 看文愉快啊 ☆、巳六(四)   阴暗的大牢中,看着浑身血污的姚然,收回手中的鞭子,叹了口气淡淡道:“忍字头上向来一把刀,隐卫中人哪一个不是忍字里翻滚的,你若手上真有本事,能瞒天过海,自然没人拦着你,若是你没这能耐,也休怪旁人心狠手辣。”   姚然勉力抬起头,微微弯起唇:“那我要谢谢你的高抬贵手。”   林洛点了点头,留下一句好自为之转身变出了牢房。   都是聪明人偏偏又做下愚蠢之事。   可碰上情爱谁不是糊涂之人。   很快,牢房中便有了其他人来。   来人穿着明黄色的龙袍,将手中的瓷瓶放在姚然的脚边,看着他轻声说:“你前面犯下的错朕既往不咎,这瓷瓶里面的是□□,若是想让你全家活命,就让九皇子死,若是你还想耍花招,朕就赐姚大人全家满门抄斩。”   姚然疲惫地闭上眼睛,点了点头。   姚然出门的时候遇到了沈放,她向他点了点头,问他是否信命。   沈放在她身后道:“姚然,你现在细细回想以前,那些你做过选择的日子,你以为不过是世间平凡的一日,其实呢,都会结出命运不同的果。所以命可信,也可不信,有人挣脱了枷锁,便可以说不信,有人没能摆脱束缚,便可以说信。”   她楞了会便不再说话,直接往宫外走了出去。   外头都说在说九皇子冲冠一女为红颜,在封地起兵造反。   再次见到姚然的时候,九皇子正在账内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姚然对他说:“我回来了。”   虽然她的语气平淡,却夹杂着一丝欣喜,看着眼前女子消瘦的模样,九皇子突然眼眶红了起来,点点头,温柔地道:“回来就好。”   她握紧了手中的瓷瓶,笑着说:“夫君,我饿了,陪我用膳吧。”   他点了点头,很快饭菜就摆在桌上,他看着她吃得狼吞虎咽,便觉得心中的担忧一扫而光。   “风太大,你把账门合上吧,我冷。”饭吃到一半,姚然忽然抬头对他说。   他便起身去关了账门。   看着桌上的清茶,她把毒涂在杯口。   看着坐在身边的他,姚然端起桌上的茶盏,递给九皇子。   他看着茶盏,一饮而尽。   然而,片刻之后姚然不可置信得看向他,黑色的血顺着他的嘴角慢慢流了下来。   她搂着他大声叫着他的名字,脑海中一片混乱。   怎么会这样,药王谷的人说吃了这药只会昏睡的,不该流血的不是么,怎么事情就变成了这样。   怀中的九皇子只是坦然地笑了起来,他伸出手抚上她的脸庞,拭去她的泪,道:“你能为我流泪,是我的福气,别哭,我心疼。”   姚然忽然觉得冰冷的风从四面八方向她吹来,心慢慢变得荒芜。   他看着眼前慢慢模糊的景象,缓缓对她说了起来。   他说他的父皇他了解,一定要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想要兵权那便给他罢了,她是他的皇子妃,是他的心尖上的人,他不想叫她为难。   他在冰冷的皇宫里活了很多年,大臣们都说他善权谋爱玩弄人心,有判臣之心,只有她一个人觉得他好,他想要得到一份纯真的爱,可是他太傻了,这尔虞我诈的宫里何来纯真。   他说他死后就走吧,去青州吧,她不是已近把她的私库的东西都换成银票了么,他在青州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别再回上京了,那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他不想将她一人留在那里。   他还说其实他们很早就见过了,后来她嫁给他没能认出他来,他希望下辈子她要早些认出他来,他不要出生在皇族之中,她也不是贵族世家的子女,愿来生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可以恩爱到白首。   姚然听着他断断续续地话语,跌坐在地上,只觉得胸口被撕裂般疼痛。   她是隐卫巳六,隐卫巳六是姚大人家的千金姚然。   那年皇帝招她入宫,看见了她腰间的半月形的玉佩,便赐给了她和九皇子的婚事。   皇帝以姚大人的仕途为威胁,要她入宫进入隐卫。   小小的年级虽然不太懂事,却也懂得利益相关,她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入隐卫总是想做到最好,凭着自己的本事望可以保护家人的平安,后来皇帝和她说她的任务主要是监视九皇子。   她越和他接触越久,她越觉得他是不一样的人,以至于生出别样的心思,她想和他一起走,去到无人认识他们的地方,皇帝不知从何处得来消息,提前打断了她的计划,以她一家人的性命做威胁,她没办法只好接受,可她又不愿意让九皇子去死,所以她想让她死好了。   后来她去找九皇子之前去了一趟药王谷,问谷主要了一种可以让人假死的药,没想到谷中有九皇子的旧识,将这事告知了他,他连夜派人将药换了出来。   他们互相喜欢,可是喜欢有什么用呢,喜欢换来了生离死别,这个世间总叫人无奈,。   服侍九皇子的老宫人,一直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老宫人总是问他值不值得。   那时他在殿内和自己下棋,头也不抬的说,值得,声音清脆又决绝。   姚然的身份他其实一直都知道,包括她是一枚皇帝放在他身边棋子他也知道,可他不在意,因为她是他喜欢的姑娘,但凡有情,便可前事不计后事不提。   他想等他夺得大锦的江上,便可以给她一个自由之身,她就可以不再受制于皇帝,受制于家族,她就可以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不用再背负那么多,他可以护她一世平安,可以给她一世欢喜了。   他们可以像是世间任何一对夫妻一样,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待到他们孩子长大,他和她便可以身成功退,去到一处谁都不认识他们的地方,他不开心的时候她会编蚂蚱给他,说是有了蚂蚱就不会有不开心地事情了。   后来皇帝逼他造反,他忽然就觉得这江山也许并没有那么好,他想要什么便都拿去吧,只要他的姑娘平安喜乐就好。   他便代替她死去,不怨不怪。   感受中怀中的人渐渐没了温度,姚然笑了笑,三分苍凉,三分落寞,三分无奈,一分释然,缓缓闭上眼睛。   沧海云天,茫茫一片,万籁俱寂,到了结局,却只有她一人,姚然觉得真可笑。   她便拿起九皇子喝过的茶盏,又续了一杯茶。   慢慢喝下去,像是将冰冷的眼泪焐成滚烫的泪水滑落腹中。   黄泉路,忘川河。   太寂寥。   姚然,陪你。   一去不归。 作者有话要说:  姚然的故事也写完了 后面几天要去SH 没办法更新啦 看文愉快啊 ☆、午七   程辞喜欢听曲,却从未认真听过戏台上的人唱的是什么,她只觉得听得热闹。   叶春走了之后,她还是会去听曲,一杯茶,一碟瓜子,在戏园子内一听就是一天,她听着台上咿咿呀呀的唱腔,忽然就听懂了。   一句一句,都在唱她。   这话说出来或许该遭人恨,她程辞活到这么大,从来都是顺风顺水,没遭到什么不顺的事情。   提起程辞上京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程大人家的千金程辞,从小就是她爹手中的掌上明珠,好好的一姑娘家偏偏和薛锦齐名,薛锦的顽劣若是有十分,她便继承了九分,整日和薛锦厮混在一起,程大人忙于公务,压根不管,想管的时候发现程辞除了晚上回府睡觉他基本见不到她人。   直到有一日,程辞安安静静地在大厅里等到程大人下朝,她对程大人说,想要嫁给叶春,让他爹去下聘礼去。   程辞这个年纪的姑娘,大都早已嫁做人妇,她今天这么一说,程大人立马眉开眼笑,点头连忙说好,就和夫人商量准备聘礼的有关事宜去了,恨不得今日办妥,明日程辞就出嫁。   叶府。   叶春正坐在铜镜前细细描眉,突然瞥见他爹一路跌跌撞撞地跑过来,朱红色的官服还未脱下,为进门就对他说,程辞要嫁给你。   叶大人笑得满面春风,对叶春说:“春儿,这可是个好亲事啊,程大人家的千金程辞,人虽顽劣了些,嫁了人就好了,你这么大了该成亲了。”   听到程辞的名字的时候,叶春手中的炭笔一顿,眉毛便画飞了出去。   他咽了口唾沫,转过头,对叶大人说:“爹,我不想娶她。”他说得小声,笑容有些讨好,配上他那画飞出去的眉毛,格外搞笑。   叶大人痛心疾首地说:“儿啊,你现实点吧,你上次提亲都是哪年的事了,你体谅体谅爹娘吧,何况我们家状况你又不是不知道,程大人这次可是大手笔,错过了你上哪找去。”   叶春低下头不说话了。   他爹入官几载,如今不过是户部一个区区五品的小官,叶大人每每想起自己的儿子,就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叶春从小就有腿疾,武不能就算了文也不行,同朝世家的子弟到他这般年纪早已入朝为官,叶春志向不在此,净玩些玩物丧志的东西,只爱唱戏,到最后叶大人只有一个心愿,希望叶春能赶紧成家立业。   一年又一年,叶大人等得都快绝望之时,程大人又给他一个希望。   叶大人不容叶春拒绝,直接对他说,婚事我已经替你定下了,这些日子你哪也别去了,老老实实在家带着就成。   叶春看着铜镜中叶大人走远,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么多年,程辞就像个诅咒,每每出现他的梦中。   在上京程辞当真算得上一号人物,每每他听到她的英雄事迹,他就默默想这还是个姑娘家么,第一个夫子给她上课,她想出去玩,便撒了把巴豆,六十多岁的夫子愣是在房内躺了半个月,至此再也不登门,第二个夫子来,她在门顶上摆了一盆墨水,直接气得夫子摔门而去,她在后面哈哈大笑,第三个夫子会些武功,她便捉了些蛇啊之类的放在夫子要穿的衣服内,夫子直接跳窗而出,程大人没办法只好将她送进宫里读书。   进宫读书的程辞收敛了很多,但是他从此就到了血霉。   程辞被安排在他的旁边位置上,第一天,她对他温柔地笑,说自己叫程辞。   他点了点头,心想这姑娘笑得这么可爱,定是个温柔地姑娘,他便开心地回她,我叫叶春。   叶春虚长程辞两岁,却被她欺负了好几年。   他似乎可以预见他以后的生活了。   日子像是草长莺飞的三月天,过得极快,   府中的下人们哥哥忙着张灯结彩,颇有年节的味道,叶春实在是瞧得郁闷,索性就去一直唱戏的园中唱曲去了。   绿竹楼的花魁如陌如今已经嫁人,程辞便和薛锦,乔装的平湖一起去百花园中的听曲去了,平日他们是不屑来这下九流的地方,还是平湖听她七哥说百花园中有个戏子唱曲唱得极好,她们便来瞧个热闹。   戏园内倒是挺热闹的,程辞跳了最好的位置。   只见戏台上的男子一甩水袖,山水扇一折,便悠悠地唱了起来。   他唱,鸦翎般水鬓似刀裁,水颗颗芙蓉花额儿窄,待不梳妆怕娘左猜。不免插金钗,一半儿鬅松一半儿歪。   他唱,镫挑斜月明月金蟾,花压春风短帽檐,谁家帘影玉芊芊,粘翠靥,消息露眉间。   他唱,春来南国花如绣,雨过西湖水似油,小瀛洲外小红楼,人病酒,料子下帘钩。   见程辞听得认真,薛锦忍不住便问她:“你今儿怎么听得如此认真?莫不是中了邪吧?!”   程辞向来只爱凑热闹,听曲这事太高雅,不适合她。   程辞没应声,笑了起来,那笑容雪亮,周围的人看得心惊。   姚然看了会,眯起眼睛,说:“台上的那个是叶春吧?”   程辞点点头,按照出嫁前的规矩,姑娘是不能提前见自己未来的夫君的,可她是谁啊,程辞向来不将这些放在眼中。   唱完戏,叶春收拾好东西便走了出来,远远地便看见门口站着一姑娘。   待他走近看了清楚,他咽了咽口水,忽然变得结巴了起来,“程,程,程辞?”   程辞挑了挑眉,叶春便立刻垮下双肩,没了声音。   半晌,他才问她怎么在这。   她说等他。   他想回家,看了眼程辞,没把话说出来,只好说:“前面有个茶馆,要不我们去喝喝茶?”   程辞满意地笑了,点点头。   他们只是很久没见面而已,再见面叶春觉得有点微妙。   程辞一路说了很多,表情生动,言语有趣。   叶春看向旁边的姑娘,笑了笑,安静地听她说话,他们还抓到一只鸽子,程辞说要带回去养。   下过雪的夜晚浮光流转,一切仿佛都未曾远去。   那时他们是同桌,第一天叶春以为程辞一副温良无害的样子,第二日开始叶春便觉得自己看人眼光很有问题。   她总是叽叽喳喳在他身边说很多话,芝麻大的事情却被她说得有趣生动,叶春虽然觉得她吵,也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故事比太傅说得好玩多了。   叶春其实不太喜欢喝别人来往,学堂上不是皇亲贵戚就是世家望族,他爹一个小小的官,又有腿疾,没人愿意和他玩。   程辞不一样,她和别人玩的溜,也从不忘记叶春,虽然她整日欺压他。   早膳要他带,夫子讲的东西从来不记,问起来总是一问三不知,她便要求叶春要给她记笔记,夫子留的作业,她从来都是抄叶春的,有次连叶春的名字都抄上去了,夫子看了之后气到不行,当场罚了他们俩,可程辞是姑娘,她会哭啊,眨眨眼睛眼泪就掉下来了,她说昨日贪玩没有来得及写,想和夫子说明的,是早上叶春非要她抄的,夫子心软,转身多罚了他一个时辰,待他回来,程辞早就跑得没影了,只要有错,都是叶春的错。   叶春从此成了背锅侠。   后来程辞不满足于只在学堂上见到叶春,便开始整日地往叶春家跑。   她不是打碎了他爹喜爱的花瓶,就是撒了把鸟屎在他娘的燕窝里,再不然就是给下人画个乌龟王八蛋的脸,叶春的家里几乎人人都遭了殃,他爹天天都要把他揍得鼻青眼肿。   次日叶春来学堂,程辞还问他怎么了,一副关心他的样子。   那时候他觉得他早晚得被程辞气死。   她总是爱在叶春家吃饭,吃完了饭便让叶春送她回府,她往往走到半路便撒泼耍赖说走不动,叶春没办法只好将她背起来,程辞两支胳膊勾住他的脖子,腿一晃一晃的,说叶春你真好。   他便低下头来,看着地上的人影重叠在一起,走得飞快。   后来学堂里多了一个人,是薛大人家的薛锦。   一山容不得二虎,薛锦常常找程辞麻烦,那日韩老将军带着他们到马场进行策马。   众人都在挑马,薛锦一鞭子抽在好几匹马的身上,马受了惊,便纷纷约起,马场内一片混乱。   叶春挑的马也在暴动的范围内,眼看马就要跨栏而出,叶春想跑,却奈何脚下被石头绊了下,摔在地上,等他想要爬起来的时候,马蹄悬在他头顶上方。   不过瞬间他就被人一脚踹在旁边,程辞挡在他身前,额头上满是血。   众人十分惊慌,程辞第一时间被送到了军医那里,叶春害怕她出什么事,也一路跟着,程辞勉力睁开眼睛,虚弱地笑着对他说没事。   程辞要在府上休息很久,叶春便经常去看望程辞,后来薛大人带着薛锦也去看望程辞。   等程辞的伤养好了,在学堂里就没再看到叶春,换到她旁边的人是薛锦。   叶春总觉得程辞会受伤,都是因为他。   如果没有腿疾快些跑,程辞就不会受伤了。   他越想越害怕,索性就不去学堂了,只在外面的私塾里上课。   有时候他站在府门,等了很久,也没等到他想等的人。   叶春想,这样也挺好的。   时间长了就习惯了。   程辞嫁给了叶春。   两人的日子像是蜜里调了油般,程辞收了性子,虽然时常会欺压叶春,对他好是真的,叶春整日地傻乐呵。   他想起那日他们在戏院内遇见,他没忍住问她为何要嫁给他。   程辞笑着答道:“我喜欢你啊。”   她还说,叶春,我以为你也挺喜欢我的。   他便脸红,说她胡说。   她摇摇头,说她没有,反问他那年她被马蹄上了额头,她的药都是他煎的吧。   叶春惊讶,下意识地问她,她怎么知道,这事也是他求太医求了好久,老太医才答应的。   程辞一脸得意地嘲讽,能在药碗里撒糖,也只有你能干得出来了。   他便羞红了耳朵,他怕药太苦,她不喝,就在黑色的汤汁里撒了把红糖,太医说了红糖对女子身体好。   她便笑得更加得意,他对她好,她都知道。   程辞总是拉着叶春饭后散步,他们围着府前府后一遍一遍走着。   大多时候她总是说她走不动,叶春便主动贡献出自己的背来,背着她走了一次又一次。她的额头抵在他的颈间。耳畔是她温热的呼吸,她对他说,叶春,你真好。   他低下头,笑着说:“程辞我会对你一直好下去的,唱一辈子的曲给你听好不好,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程辞趴在他的背上,沉默了良久,用力地点了点头,他的背温柔又宽厚,她不愿意离开。   她想了会,又问,“叶春,若是有日我对你不好了,你会怎么办?”   叶春看着地面上重叠在一起的影子,低低地笑起来。   他的程辞他一直都知道,从来都是心地善良的。   他从来都是知晓的。   姚然大婚,程辞和叶春也应邀去宫里喝杯喜酒,程辞的爹病了很久,叶春便想带她出来散散心,程辞的酒喝到一半,人就没了。   偏殿的一处暗室内,沈放瞥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程辞,淡淡道:“程辞,皇上给你时间已经够多的了,你到底要拖多久。”   程辞没有说话,沈放无奈,只好又道:“你以为你爹真的是病了而已?程大人是中毒,你若是想让程家全部陪葬,你就安安心心做你的叶夫人,若是想就你爹,就赶紧把任务完成,大家都没有后顾之忧。”   程辞终于抬起头,从怀中掏出账本,甩在沈放面前:“账本在这里,沈放,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条件?”她慢慢问出,问得艰难。   “你想救叶春?”沈放挑着眉问她。   “账本我做了假,其中一部分做到了曹家的账上。”   只想让叶家少受罪,至少不会满门抄斩,程辞没有办法,她是隐卫午七,效命于皇帝,叶家属于魏相一派,皇帝势必斩草除根。   正好查到叶家贪污一事,程辞知道若是别人来做,叶家必然逃不过一个死,她找到沈放,说要接这个任务,沈放说好。   隐卫中人向来无奈,他从来都是给别人最大的自由,程辞是这样,孟晚秋亦是如此。   人世间本就是一场阴差阳错,沈放不是什么好人,他教会他们残忍,却也给了希望。   酒宴散去,叶春在城门处找到了程辞,他替她拢了拢身上的披风,说夜里风大小心着凉。   程辞突然红了眼睛。   没过几日,户部叶大人便被查出贪污黄金,叶家被抄,叶家父子流放九千里。   流放前一夜,叶春站在牢房里站了一夜,程辞便站在牢房外守了一夜。   他想见她问问她怎么样,没有谁告诉他程辞在哪,她想见他一面,却不能见。   夜深露重,程辞站在牢房外,发丝上挂了薄薄的一层霜,沈放走过来,叹了口气:“回去吧。”   “沈放,人世间总是如此苦么?”程辞转过身,呆呆地看着沈放,如漆般地眼眸中毫无光彩,那是灰败的颜色。   “总是如此。”沈放抬手夫拂去肩上的露水,声音平静。   佛曰人世七苦,生、老、病、死、怨憎恨、爱别离、求不得。偏偏这七苦贯穿整个人世间,或许等那一天全部体验了,就解脱了。   她第一次看见叶春实在学堂上,小小的少年安安静静地在那里一个人看书,她便有些喜欢,行了规规矩矩的礼,柔声柔气地和他说话。   她欺负他,也护着他,不知不觉中她对他的一点喜欢变成了很多喜欢,后来她进宫当了隐卫,那段训练的日子简直生不如死,她快撑不下去的时候,她就想想叶春,她想她不能死在这暗无天日的隐卫营中,她要好好地或者出去,否则叶春会娶了别人   后来她熬出了头,总是在暗处保护他,他虽然不知道,程辞想到他不会受到伤害想想都觉得开心,那年叶大人到杜家提亲,本来杜家二小姐都答应了,程辞硬是软威硬磨了她一把,吓得杜家二小姐第二天开始日日装病退了亲。   有些事情尽管再不喜欢,身不由己,都是要去完成的,程辞想她不是一个好姑娘,为了家族她抛弃了叶家。   放弃了那段白月光,从此投身于暗影。   翌日程辞站在暗处,看着叶春出了城门,她的心里便像是空了一个洞,冷冷的风拼命地吹,她眨眨眼,眼泪便落了下来。   身边却再也没有那个递给她帕子的少年了。   渐行渐远。   三年后。   程辞一个人住在原来叶家的府上,这房子她那重金赎了出来,叶春与她未合离,她便以叶春遗孀独居,一住就是两年。   老宅院内只留了几个老奴,程辞经常出任务不回府,几个下人还是兢兢业业得操持着府内府外,一切尽然有序。   这日进宫前,程辞恍惚听到有人在唱曲,她站在府门听了会,直到有下人告诉她那是新来的管家时候,她笑着点点头。   新来的管家温文尔雅,泡得一手好茶。   八月十五,平日里清冷惯了的府中,今日十分热闹,程辞请了戏班子来唱戏,她专心地听着台上的人唱,一口一口地品着茶。   府中的热闹像是别人的,待月上中天,众人便散去。   程辞回屋坐在正殿内。   忽然一支雪亮的剑从她的后背贯穿而出,暗处走出来一个人影来,青衫灼灼,温文尔雅。   程辞坐在椅子上,任由胸口的血往外冒,面带笑容看向眼前的人,眼神迷离,缓缓道:“你来了。”   来人有一瞬间的惊讶,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你早就知道是我?”   程辞颇为艰难地点点头,看向眼前的男子,目光中带着些许深沉的迷恋,“这大好的头颅,不给你可惜了。”   他不是什么新来的管家,他是消失了两年的叶春。   她喝了那么多年他泡得茶,她怎么会喝不出来他的味道来,她虽不喜欢听戏,也听他唱了很多年,他唱戏时最后一个音总是莫名地上扬,他虽然改变了音容笑貌,改变的腿疾,程辞还是认出他来。   今晚她喝茶的时候就知道了,茶里下了化功散,此刻她没有任何内力。   她的嘴角不断地溢出鲜血,她撑在桌面上,想要努力地看清面前的男子。   她说,叶春,你走后我变常常去听戏,原来觉得无趣的词,听多了便觉得句句都在唱自己。   她说,这些年他府中的东西从未变过,想等着若是有朝一日回来,有个歇脚的地方。   最后,她说,叶春,对不起。   这么多年。   叶春看着程辞慢慢倒下去的身影,终究是没忍住,抱起她渐渐冰凉的身体,轻声道:“程辞,我不知道到底是恨我自己还是恨你。”   他被流放到九千里的南疆,他打听了很多关于她的消息,他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他打听出来却说是程辞是害他们家的凶手,他们在这里受苦她却在上京吃香喝辣,他听不惯和人打了一架。后来他思来复去,原来渐渐不明白的事情也渐渐清晰了起来,只有那个自己一直自欺欺人的才是事情的真相。   南疆终年多阴雨潮湿,他的腿疾总是发作,他爹不忍他受苦,便替他干活,六十几的老头做了两个人的活,再后来他爹太过劳累,咳出血来,撒手而去。   恨意像是一颗种子重在他的心尖,他想若是没有程辞,叶府便不用遭这个罪了。   他策划了很久,假死,逃出了南疆。   回到上京,他第一件事便是换了一张脸,换了一副声音,穿上特制的鞋,去叶府当了管家。   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他要程辞死。   八月十五中秋那日,他终于得以报仇,看着倒在怀中的程辞,他却开心不起来,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像是缺了一块再也补不回来。   沈放匆匆赶来,却还是晚了一步,他站在叶春的背后,递给她一张地契,说这房子还是他的。   他拿着那一张叠得四四方方的已经泛黄的纸,低低地笑了出来,最后忍不住双手捂住脸,沉默地呜咽。   沈放站在他身后,无奈地摇了摇了头:“这些年,程辞也不好过,她也有她的苦衷。”   长风穿堂而过,吹不散满屋的血腥。   那蜿蜒的血迹像是盛开的巨大血色曼陀罗。   妖娆而灼人心。   那时因为他有腿疾,学堂里和别人都不玩不起来,直到他的同桌变成了程辞。   只是那个姑娘总是害他倒霉,他虽然嘴上说着不愿意,心里总是乐意的,任由程辞为非作歹,笑得嚣张。   他希望可以一直陪着程辞。   薛锦害程辞被踢伤了额头,他内疚了许久,想着若是自己没有腿疾跑过写或许程辞就不会受伤。   他便没在出现在程辞面前,她刚开始总会来找他,后来渐渐次数便减少,两人彼此都有彼此的忙,他也不着急自己的婚事,后来程辞说要嫁给他,他欢喜了好久,才明白自己心底对程辞的感情。   那日,程辞与他相遇,她说因为喜欢他才嫁给他,冗长的时光里只剩下他的心跳,安静而有力。   他希望与她夫妻恩爱,父慈子孝,儿孙绕膝。   人间多凄苦,他只望岁月静好。   程辞死后的翌年,朝天寺内多了一位白袍僧人。   沈放来给程辞上香,看见叶春再给程辞墓周围锄草,他上前轻声问他,恨不恨他,若是没有这些事情,说不定他与程辞早就实现了岁月静好。   叶春随手扔掉手中的锄头,微微一笑,双手合十,道:“程辞做出了她的选择,沈施主亦不过是做出了你选择,如我也是,这世间的是非恩怨,不过如过眼云烟,离乱承合,缘起缘灭随风散。”   沈放看着他许久,垂下眼眸,点了点头。   他在这些大起大落之后,勘破红尘,在朝天寺当了一位扫地僧。   林中的风吹过,附近的树木又簌簌的声响,天地间一片华然。   这一日是八月十五,中秋。   人死后,不过三尺薄皮棺材,一幅麻衣而已。   又何必执著于放不下。   他们相亲相爱很多年,却未必能到一个锦绣的将来。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些天没更新了 写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希望亲们喜欢 看文愉快啊 ☆、未八(一)   天外飞仙,七皇子孟庭南第一次看见书亦的时候,以为见到了瑶池下凡而来的仙人,一袭白衣如雪,眉目如画,朱唇轻点,三千青丝用红色的缎带系好。   她站在她的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脸警惕,这冰封的雪山从来只有她一个人。   她不知道孟庭南是如何找到她的,历来巫族的圣女守护千里雪山,巫山更是禁忌中的禁忌。   孟庭南浑身是伤,脸上被坚硬的石头划出很多细小的伤口,他瞪着眼睛,却用虚弱地声音吼出来:“你没看我受伤了么,还不快扶我起来。”他在宫中何曾受过如此委屈,连出个门都是一群人跟在后面,稍微跑快点,宫人们就会紧张地说,啊哟,七皇子,您慢点,别摔着。   这次他出来寻找巫族的圣女,却不想遭遇了风暴,也幸好他命大跌落在这山涧。   书亦听了他的话,想了会,慢慢挪着脚步,将孟庭南扶了起来。   她将他带回到圣殿,说是圣殿,却只是简陋的一间房而已,空荡荡的屋内,连摆设都是多余的,七皇子看着满目的风雪,觉得自己的伤口更疼了。   书亦将他扶到榻上,又转身好一阵翻找,拿着药瓶过来给孟庭南上药。   她小心翼翼地给他上药,伤口处理得很干净,药膏很快就发挥作用,清清凉凉的,像是书亦替他吹伤口的呼气,一下又一下,撩拨着他的感知   孟庭南的这一身伤放到外面的扑通医馆好利索起码要半年,可对拥有灵力的巫族来说不是什么大事,没过几日,他身上的伤便好得七七八八,走路虎虎生风,连皮肤都比以前好很多,白里透着红,嫩得仿佛能掐出水来。   他伤好了,便问她是谁。   她说她是巫族的圣女。   孟庭南看了她好一会,确定她没有说谎,眼中露出狂喜的转瞬即逝,他面不改色地便说自己是教书的先生,无意间到这雪山,遇上了风雪迷了路。   她点点头,说让他放宽心,在这里安心养伤就好。   末了,她又对他说,这里治病不要钱。   他便安心的在这里住下。   每日不是赏雪,就是拿雪水煮茶喝,日子过得不要太逍遥。   传说巫族的圣女的血可以百病。   自从那日救下了孟庭南,书亦就觉得自己遭了殃,这人明明长着一张斯文和善的面孔,却整日地霸占了她的木床,趾高气昂地使唤她,性格刁蛮嘴巴恶毒,书亦像个小媳妇般被他使唤得团团转,她有时候看着她的那张脸,有些想不明白。   相由心生,她开始怀疑这句话的真假了。   孟庭南躺在她的木床上,手掌撑着头,趾高气昂地对她说:“小书,我饿了,你快去弄点东西给我吃吧。”   书亦便跑到桌边,倒了一杯蜜水给他。   孟庭南将被子推到一边,:“我说了我要吃肉,有你这样对待病人的嘛,连口热汤都不给喝,整日就喝这蜜水,本公子都快饿得羽化成仙了。”   “可是我们巫族向来都是和这个的啊,再说你的伤不是都好了么。”书亦站在他面前,满脸委屈地道,这个人真的是教书先生么,他不怕遭雷劈么。   “谁说好了,我饿得都心口疼了,你还不负责?你再不给弄点实在的来,我就把你这只白狐给剥皮烤着吃了。”孟庭南翘起手指点了点蹲在她肩膀上的小白狐,笑得一脸无害。   书亦赶紧将小白狐搂在自己怀中,怕他言出必行,又愤愤不平,“小白哪里招惹到你了,你要这么狠心吃它。”   “它没招惹我,招惹我的是它的主人啊。”他好整以暇地说道:“小白啊,你死了可千万要记住你主人的脸,别复仇还找错了对象。”   书亦气得转身就走,撇撇嘴,拿起墙上的弓背上箭筒,出门找肉去了。   孟庭南抿唇而笑,躺倒在床上,看着要出门的书亦,对她的背影喊道:“抓点肥的带回来。”一双明亮得眼眸宛如星河。   她气到肺炸,想直接转身将箭筒甩他一脸,世间怎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孟庭南却想这样的日子真是完美无瑕啊。 作者有话要说:  又来更新故事啦 不知不觉都写到第八了 看得开心哈 ☆、未八(二)   孟庭南吃饱喝足后,瞥了眼书亦,只见她低眉顺眼站在一旁收拾碗筷,一副贤良淑德的小媳妇模样,怎么看怎么觉得好笑,心中有种奇怪的感觉。   书亦只着白色棉衣,腰间红色的缎带,全身再无其余配饰,容颜自然是一等一的好,应了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万事都写在脸上,开心就笑,委屈就哭,生气就怒,不用猜不用想也能猜得到,让孟庭南心情十分愉悦,宫里的人都带着面具,他已近许久没遇见这么有趣的人啦。   他躺在榻上,一边喝蜜水,一边挑出了一本给书亦,让她念给他听。   书亦接过他扔来的书,翻了下,对他说:“这本书讲的是天上星宿,你确定要听这本?”   “怎么,看不起本公子啊,让你念你就念。”孟庭南支起脑袋,笑着一脸痞气。   书亦坐在桌边,一字一句给他念了起来,孟庭南瞧着她听话的模样,心情变得很好。   他看着书亦静静地坐在桌边念书的模样,慢慢得着了迷,从小打大,宫里什么样的美人他没见过,可她偏偏仿佛有种能让人安静下来的力量,孟庭南和她在一起十分舒心。   他似乎是不经意的开口:“你救了我的性命,想要什么报答。”   书亦摇摇头:“我不需要报答,你伤好了,就快些下山吧。”   “你这是在赶我走?”他跳着眉头问她。   “你在这里住了很久,你的家人会担心你的。”书亦没敢说真话,她怕说出来,孟庭南会二话不说就将她唯一的房子给拆了。   “哦哟,这么关心我啊,既然你是我救命恩人,有这么关心我,要不我就以身相许了吧。”他挑着眉笑着道。   书亦听完连忙摆摆手:“我不要你以身相许,也不要钱财银两,你还是早点下山吧,我不想再伺候你了。”   “你终于说出实话来了,你想让我走?门都没有,继续念书。”他上一刻还言笑晏晏的样子,下一刻脸色就变得阴沉。   书亦顿时苦起脸来,将书翻页,接着念下去。   他心满意足再次躺好,只是这星宿的书甚是无聊,听起来似天书,没一会他便呼呼大睡。   听到他的呼吸声,书亦合上书,苦着一张脸看向霸占着她的小床的人。   自从前圣女去世后,她继承巫族圣女之位,在圣山独自生活了许多年,几乎没怎么接触人,眼前的人和自己年纪相仿,整个人却又嚣张跋扈,幼稚可笑,满身的少爷脾气,长着一张讨喜的脸,性子却不讨喜,有时几乎要将她气到吐血,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书亦却对他讨厌不起来,有他在,似乎这万里雪上多了一分活力与朝气,终年一成不变的雪山每日看起来似乎也变得不一样起来。   她看了他一会,便趴在桌上慢慢睡去,榻上的人此刻却慢慢睁开眼。   他看着她不雅的睡相,低低笑起来。   孟庭南看着手中被书亦洗得烂到不能再烂的衣服,终是叹了口气,拉着他去了小镇的集市。   他们走进热闹无比的集市,书亦几乎没来过集市,从刚开始的胆怯到好奇,一双眼睛四处打量,殊不知她姣好的模样引来多人的侧目,别人没看一眼,孟庭南的脸色变阴沉一分,到最后黑的都快滴墨了。   见书亦亲切地模样,慢慢地开始有小贩上前,不一会书亦的手中变多了几个鸡蛋,一串糖葫芦,几个别致的珠花,甚至还有一匹锦缎,孟庭南的心情越发的不好了,后来若是再有人上前找书亦大话,他便狠狠地瞪向他人,这般凶神恶煞的样子,渐渐地不再有人上前。   他觉得十分满意。   夕阳西下,血色得夕阳将雪山染上一层金色,两人坐在小屋前巨大的圣树上,山风吹来,满树花雨,落英缤纷。   想了一会,书亦终是忍不住问他:“你什么时候准备松开。”   这人爬到树上才说他怕高,便一直拉着她的手。   “不松开。”   “那你还要牵多久。”这树上四平八稳的,这人也看不出又爬高的样子。   “一辈子,如何?”他似是而非的笑着回答道。   孟庭南等了许久,不见书亦说话,他便转过身子,眼睛眨也不眨地看向她:“书亦,你想不想去外面的花花世界看看?”   她摇了摇头,“圣女不会出圣山,也不会嫁人的,这是规矩。”   “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外面的世界多好玩啊,你和我在一起,不好么?”他看向她,说得认真:“书亦,我有个官很大的爹,终有一日我会让你得到自由,你信我。”   看了身边的人良久,书亦轻轻点了点头。   他便开怀地笑,紧紧握住她的手:“你既然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干脆以身相许得了。”   她拧了把他的掌心。   他抿唇一笑,黑色眼眸流光溢彩:“我都被你看光了,你不该负点责任?”   “你胡说。”   “哦?难道是我记错了,那日我受伤不是你扒光我的衣服给我上药的?”   她侧目看向他,直到看见他的眼内,轻声问:“你真的会对我一辈子好么?”   他郑重地点了点头,理所当然地回答道:“当然了,君子一诺驷马难追,你若是不想成亲,我们就一直一直在一起,都是一样的。”   她反手握住他的手,柔声道:“好。”   她看向远方的雪山,纯白圣洁。   历代的圣女曾今也有人为了一个人奋不顾身过,最后却不得善终。    ☆、未八(三)   其实上京的景色的夜挺好的,春日看花,夏日泛舟,秋日赏枫,,冬日落雪。   孟庭南带着她会到府上,她才知道她是大锦的七皇子,府内雕梁画栋无一不精致,和她雪山的简陋的小屋比起来,她想孟庭南怎么能在那里住那么久。   他开始每日都很忙碌,她便端着食盒等在偏殿,等到众人散去,她端着热了好几次的饭菜给她,有时孟庭南觉得过意不去,让她早些休息,书亦笑着摇摇头。   他对她说:“书亦,你真好,等以后我会对你更好的。”   她没有说话,低下头轻笑。   这人间的颜色,五颜六色,看起来繁花似锦。   这日,孟庭南忙到很久才会来,书亦在他书房门口,他看着她,犹豫了许久,终是温和地道:“今日皇后中毒,太医们束手无策,今夜你和我进宫帮她解毒吧。”   书亦愣了愣,然而还未等她开口说,他便拉住她的手,认真说:“这对我很重要。”   书亦没有说话,过了很久她终于开口,仰头对他轻声说:“只要是能帮到你的,我都会去做。”   连夜他们就进宫,圣女的血果然是奇药,一碗血下去皇后休养了几日便没事,太医都啧啧称奇,问他这姑娘是何人。   他笑笑,对外称,这是他养的药人。   自从她为皇后解毒后,七皇子便得到皇帝的宠爱,朝堂上更是平步青云,一时间风光无量,皇帝赐给了他很多金银财帛,他便拿去给了书亦,眼中满是欢喜。   从那之后,他便带着她时不时地去世家贵族为那些人解毒疗伤,他们的病其实都不严重,普通的郎中都能看得好,每次得到书亦的血,他们就对七皇子感恩戴德,给了他好多银票银两。   刚开始书亦还不会收这些赏赐,她对他说不需要,后来她看着下人们端着一盘又一盘的赏赐进来,她就挥挥手,让他们全部都放到偏房去。   有时候他看着她手腕上的伤,忍不住问她:“你还好么?”   她总是笑着摇摇头摆摆手对他说:“不碍事的,圣女的命都很长的。”然后用袖口掩盖住那些疤痕。   他便觉得稍微松了口气,黑色的眸中带着歉疚,问她想要些什么。   “也没什么。”她低下头。   他看着她被风吹得鼓起来得衣袖,恍然发觉她似乎清减了许多,便对她说:“我知道有个戏园子不错,带你去听戏吧。”   她点点头说好,那戏园子中十分热闹,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孟庭南渐渐地陪她的日子越来越少,她便时常去戏园子中听戏,后来总是唱的满堂彩的戏子不再登台,她便不在常常去,整日整日呆在府中,想念远方的雪山。   日复一日,书亦翻着手中的书,直到有下人来说,偏房中已经没有地方再摆得下银子了。   她愣了很久,然后才慢慢笑出声来。   兵部的尚书大人病重,怕一碗血不够,向七皇子讨要药人,书亦站在孟庭南的身侧,她看着他愣了很久,然后笑着就答应了。   当天下午,他亲自送她去尚书府,她一直低眉顺眼没有说话,直到快要上马车的时候,她忽然停下,转身对他说:“七皇子殿下,你曾今说过会对我一直好,我便信了,如今我在你眼里到底算什么?”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正式地唤他,孟庭南以为她是害怕了,拍了拍她的肩,安慰她道:“书亦,很快的,等你做完了,我就接你回来,你信我。”   书亦没有说话,顺从的点了点头,便钻进马车内。   他站在马车外听着车轱辘的声音,渐行渐远,忽然想起,书亦已经很久没笑了,她不会再把万事写在脸上了,他们之间似乎也很久没有说过话了,他站在夕阳下,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三日过去了,孟庭南没能街道书亦回府。   七皇子被查出勾结朝中重臣,圈养私兵,皇帝震怒。   这些年,他在朝中风生水起,笼络大臣,培养自己的势力,彼时九皇子在封地起兵造反,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亦揭竿而起。    ☆、未八(四)   七皇子孟庭南重伤,剩下的叛军很快被六皇女处决。   他躺在破败的稻草上,伤口没日没夜的疼,都敌不过他心里的疼。   良久,木门被打开,书亦穿着一身白色的锦衣,出现在他的把面前,她将众人都遣散下去,盘着腿做到他的身边,她一边用刀熟练地划开手腕,鲜红的血瞬间就留了出来,一边问他:“你知不知道皇家隐卫?”   喝了点书亦的血,孟庭南稍微精神点,他想了一会点点头,又问她:“你是不是隐卫的人?”她这么完好无损地来找他,他又不是傻子,很多事情细细想起来便能想通。   书亦说是,用绷带缠好自己的伤口。   牢房内一片安静,书亦安静地坐在他的身边,微微颤抖着说起了这些年。   她说,皇帝以整个巫族的命运为威胁,她加入隐卫成为未八,那年皇帝得到七皇子寻找圣女的消息,他便精心安排了他们的相遇,皇帝要知道他想要什么,想怎么做,她要做的便是获得他的信任,留在她身边刺探消息。   她说,那年她在雪山里救下他,那短短几月她很欢喜,他说要对她一辈子好的时候她是信他的,后来我帮你,你给我钱财,其实你知道我从来不会要这些,孟庭南,你忘记的不仅仅是承诺,还有我。   她说,我与你下山,虽然受制于皇帝,我待你也是真心的,圣女不是不能与人相爱,只是大都不能善终。   她说,其实历代圣女都活不过二十七岁,巫族已经挑好下一代的圣女,我也要回雪山了,六皇女已经答应我保你一命,你原来给我的钱财我拿着也没用,都给你折算成黄金,等事情结束你便走吧,别再去雪山了,那你太冷了不适合你,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好过吧,然后再找个真心喜欢你的姑娘让她给你生儿育女,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她说,你要恨就恨我吧。   他躺在地上沙哑着声音,道:“是这样啊。”声音里带着疲惫。   书亦站起身来,转身出了门。   孟庭南看着她的背影,忍不住喊出她的名字,他想说什么,好半天却什么都没能说出来,只好看着她离开。   孟庭南摸掉嘴角咳出来血,看着黑色的房梁,笑了起来,直到眼泪溢出眼眶,他想了很多,想到最后才发现那个喜怒嗔笑得姑娘,其实一直都在心上。   他为皇后所出,皇帝忌惮皇后母家的势力,他母亲一直不得宠,朝堂上九皇子,十三皇子他皆比不过,宫中那么多的时光,教会了他隐忍与克制,他将这些痛苦放在心底,他要让他变得强大起来,他首先要在朝堂得到一席地。   这年头是个人都怕死,他便想到巫族的圣女,圣女的血都是奇药,他便想去找圣女,后来他找到了书亦,他一步一步接近她,骗他下山,与她相处的那些时光中,他喜欢上那个单纯的姑娘,于是他更加想得到这个天下,他想终有一日他会给她自由。   这都是他的初心,他给自己的母亲下毒,嫁祸给九皇子妃,又让书亦去解毒,凭借此事让他自己成为朝堂的新贵,他混得风生水起,在那些朝斗党争中玩得不亦乐乎,得到富贵荣华权利就会觉得世间的颜色太过绚丽,而府中那一抹白色渐渐变得暗淡。   他要求得太多,而付出太少,他在宫中见惯了尔虞我诈,见惯了血腥肮脏,便将自己的一颗真心束之高阁,他确以为她会一直在原地等他。   他一步一步,终是走成今日今时这般光景。   书亦离开牢房,一步一步走得极为缓慢,她慢慢弯下身子,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   沈放站在她的身后,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她背靠着墙面,问他:“沈放,这人心是不是都是如此的善变,荣华富贵,滔天权势,是不是真的那么重要?”   她其实想过和他一走了之的,想在她不算长的一生中踏踏实实地喜欢上一个人,抛开一切,她想这天下之大总有个他们可以栖身的地方,他在要她的血对她说这事很重要的时候,她便绝了念想,他要权势,要金银,要荣华,要富贵,要成为着天下的君王,要他的血替他笼络大臣,她明白了他唯独不会跟她走。   沈放慢慢道:“长的是执念,短的是善变,没有人会一成不变,书亦,凡心所向,皆是虚妄。”   她叹了口气没有说话看向窗外,明月千里,映照无疆。   这一段不管是善缘还是孽缘,都教会人明白情一字最动人,也最伤人。   都说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是情爱,是为喜欢一个人的奋不顾身,还是为被情所伤之后的无怨无悔。   世间的恩怨情仇,是非苦恨,都是一种历练,因为太过伤人,太过绝望,太过痛苦,所以经历过这些心路后,待到风平浪静之时才能再回想,想起那些被忽略的点点滴滴,那些铭心刻骨的片段,那些哭笑喜乐的时光,想想其实不过如此而已。   命运和爱情没什么两样,都一样无法预测。   这一场算计的爱情里面,他们偏偏忘记了自己的心,满盘皆输。   人心不可测。   书亦回了雪山,她悉心教下一任的圣女。   她一直帮孟庭南救人,时日已不多,回雪上之后不到一年便走了。   那日万里晴空,她上山去采雪莲,张口血却涌了出来,她没带人出来,身边连个搭手的人都没有,她慢慢倒了下去。   鲜红的血不断涌出,直至最后变成粉色,那些血蜿蜒在她身下,开出一朵朵血色之花来,映着她的白衣,妖娆无比。   书亦仰头看向蔚蓝色的天空,这里就算碧空如洗也是寒冷万分,人们都说人死了就万事皆空,她为什么觉得还会痛呢?   她左手慢慢抚上右手手腕处的伤口,那里有细细密密粗细深浅不一的疤痕,痛得仿佛可以再死一回一样。   她的表情凝固在脸上,睁大了眼睛,似笑似哭。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不喜欢 只是不能单纯的喜欢 这事孟庭南和书亦的故事 希望喜欢 看文愉快 ☆、申九   苏清阳和苏清培又打架了。   苏清阳骑在苏清培的身上拳头挥得淋漓酣畅,在院门口防风的下人急急忙忙跑来报信,说是侯爷来了,苏清阳瞥了他一眼,慢悠悠地从苏清培身上爬了起来,顺带着把他拉起来,理理他乱了的发,拍拍满身的尘土,脸上的伤却怎么也遮盖不了。   苏清培甩开苏清阳的手,摸了摸嘴角的伤,安平侯走进他们,看着这院中尘土飞扬,颇为头疼:“你们俩什么时候才能让人省省心,清阳你是哥哥,让一下清培嘛,夫子教的东西都让你吃掉了啊。”   苏清阳心情便不好了起来,甩甩袖子重重“哼”了一声跑了。   院子里便剩下苏清培一人听安平侯吐沫横飞将道理,他时不时点头附和。   安平侯见他态度好挥挥手让他出去玩。   苏清阳有点讨厌苏清培,自从他这个弟弟降生到这世上之后,爹就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了,母亲出生大户,言行举止多有束缚,再想争宠也不会做出不合时宜的动作,有时候只好默默流泪,仍教他要兄友弟恭。   她的二娘,苏清培的母亲是江南的歌姬,苏清阳小时候见过,确确实实是个美人,懂规矩讨人欢喜,只是生下苏清培身子亏空,苏清培四岁的时候便撒手人寰。   后福的庶子,生母又早早离世,苏清培的日子自然不好过,四岁那年被人推倒湖中,从此便落下的毛病,一直弱柳扶风的样子,安平侯心疼得不得了,遂将他接到苏清阳母亲的名下,苏清阳身为嫡子,从小锦衣玉食惯了,每日前呼后拥,苏清培来了之后,他确确实实欢喜了一阵,渐渐地就看他不顺眼,本来西瓜都是他一个人的,现在却偏偏要多分给一个人,何况苏清培柔柔弱弱的,他的饭菜都是单独一份,不是人参就是名贵药材。   炎炎夏日,毒辣的太阳烤着大地,让人昏昏欲睡。   苏清阳写了两张纸的打字已经熬不住了,苏清培在他的对面,一笔一画写得认真,今日夫子教他们写自己的名字,他看着苏清培的字写得端端正正,便觉得不舒服,眉头一挑,屏住呼吸,蹑手蹑脚绕到苏清培的身后,拿着毛笔刷刷地画了起来。   苏清培写得认真,完全没有注意到背后站了一个人,苏清阳画完了仔细打量了一会,满意地笑了。   他便去眼中的槐树下坐下,让下人抱来冰镇好得西瓜,一口一口吃着,争取每吐吃的一粒子都比上一个更远,他眯着眼看着屋中背对着他写字的苏清培,笑得无比灿烂。   待笑够了他抬头又看了看太阳,叹了口气,终是让下人端着托盘,让人给他送西瓜去了,这天实在是太热了。   苏清培扭过头对院外的苏清阳,笑眯眯地道:“谢谢哥哥。”   他不动声色,点点头,和颜悦色:“好吃你就多吃点。”   他翘起腿,躺椅一晃一晃,舒舒服服地闭起眼来。   夏日的风夹杂着热浪一阵又一阵,,巨大槐树上的知了叫唤着,一声又一声。   晚上,一家人在饭厅里吃饭,唯独少了苏清阳。   苏清阳在苏清培的青色衣衫后面画了一个嚣张地乌龟,下午安平侯心绪来潮突然去检查他们课业,好死不死地让他看见了,安平侯让苏清阳跪在院内,若是不认错便一直跪着。   她母亲看向他,眼神示意他快给清培道了歉认个错,他却挺挺更加直的背,完全忽略他母亲的目光。   安平侯看向外面,他的儿子扬起头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冷声道:“你若是喜欢跪便一直跪下去罢。”   苏清培扒了几口饭又看向外面,低声道:“哥哥只是一时贪玩而已,父亲就原谅他这一回吧。”   苏清阳本来就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父亲大题小做,听见苏清培的求情,心中更加不爽起来,他暴跳而起:“苏清培谁让你假好心求情了,你要是不想我被罚跪,你就不该让父亲看见,我跪都跪了,你还假惺惺装模作样作甚,马后炮有个屁用。”   他吼完,院中只剩穿堂而过的风声。   沉默了一会,安平侯气得将手中的碗砸向他:“你个小畜生,谁教你那么说话的,夫子教的东西都被你吃了?清培还未怪你,帮你求情,你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清培是你亲弟弟,是你至亲之人,你,你,你真是气死我了。”   “什么亲弟弟,他不是,他娘不过是个下贱的歌姬,他不配。”   “清阳,你住口。”他的母亲厉声呵住他。   “你个畜生啊,你看我不打死你,现在就如此出口成章,如此不恭不孝,将来你还得了啊。”安平侯拿起院中的扫帚就往苏清阳的身上招呼过去。   苏清培听着院中的闷哼,垂下了眼睛,对清阳的母亲说:“大娘,我吃饱了。”   她点点头,先让他回房。   待到月上中天,苏清阳拖着满身的伤回屋,苏清培早已洗漱完毕,坐在椅子上看书。   苏清阳躺在床上,浑身酸痛想要喝水动一动身体又疼,回头看着苏清培说:“去给我倒杯水。”   苏清培挑了挑眉,拿着白瓷茶壶走到床边,对着苏清阳的脸就浇了下去,苏清阳睁开眼睛,抹了一把脸上的水,不可置信地看向苏清培。   “以后,不准你侮辱我母亲。”   苏清阳暴怒,不顾身上的疼痛,再次和苏清培打作一团。   苏清培虽然平日里打不过苏清阳,今日不同,苏清阳只吃了几片西瓜,又被爹暴揍了一顿,根本就不是苏清培的对手,苏清培第一次骑在苏清阳的身上,拳头往他身上招呼过去。   许久,苏清阳和苏清培双双躺在榻上气喘吁吁,一会儿母亲还要来查房,总是两人千般万般不愿意,还是整理好床铺。   等他母亲查完房,苏清阳立刻踢掉被子,一爬一爬地拱进苏清培的被窝中,苏清培扭头看向他,满是怒火。   “你干嘛。”苏清培恼火的踢着苏清阳。   “干嘛,你把我被子弄湿了,我还没把你踹到地上去,你就该感恩戴德了。”苏清阳死皮赖脸地贴着苏清培,十分心安理得睡在了苏清培的被窝中。   苏清培被苏清阳抱住,施展不开手脚,只好任由他抱住他。   两人这样抱作一团睡在一个被窝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苏清培从四岁那年落水之后身体就十分畏寒,整个人也是凉凉的,三伏天也不太出汗,苏清阳的体温十分舒适,他渐渐感到手脚有了一丝暖意,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会,就不再动了。   苏清阳体热抱着苏清培觉得清清凉凉好不舒服,他看了眼已经睡过去的苏清培,半晌才小声的道:“对不起。”   背对着他苏清培睁开眼睛,看向窗外,慢慢握紧手。   一夜无梦。   夏天过去,秋天短暂,日子在小打小闹中一天天逝去。   年光将至,府中的仆人也放去大半,夫子也不来了,两个人就更加清闲,白天两人打架斗嘴,晚上却是不约而同睡同一个被窝。   冬日里风雪大,烧的正旺的地龙,苏清培整个人都蜷缩在苏清阳的怀中,脚放在苏清阳的腿缝中,冰冷的双手被他捂在怀中。   苏清培自从和苏清阳谁在一起之后,他晚上再也没有被冻醒过,有时候他转身看见熟睡的苏清阳,便想平日里嚣张欺负惯了的人,原来睡着后还能这么安静顺从,一脸的人畜无害。   半晌,苏清阳看向还不睡觉的苏清培,皱了皱眉头,问他:“你怎么还不睡啊?”   “想事情。”   “想啥?你脑子的弯弯绕绕怎么那么多,你说,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你说出来,我给你报仇去,我倒要看看,小爷出马,谁敢欺负你。”苏清阳挥着拳头。   “没人欺负我,你把手放进来吧,外面冷。”苏清培拉住他的手往被窝里塞。   “真的?你不要骗我,你只有我能欺负,听到没有啊”   “知道了,哥。”苏清培在他怀中点点头。   “清培,你以后就安安心心在府中做二少爷,等我继承了爵位,定教人不敢欺负安平侯府半分。”   “到时候我们就出上京到处转转,你不是爱看那本《游侠记》嘛,我们就走遍那书中写的每一个地方,去漠北看看极光,去南疆看看山水,去大漠看看落日,去巫山看看雪,去泉州看看海,我们还要去那书中没有去过的地方,你回来再写一本书,让别人都瞧瞧你苏清培的厉害,你说好不好。”苏清阳说得唾沫横飞,两个眼睛流光溢彩,仿佛那好日子就在明天。   苏清培立刻笑出来,他抱住苏清阳,用力地点了点头。   “那就这么说好了。”苏清阳转过头,看向他:“我们要一直在一起,有我在,就不让你受委屈。”   苏清培看了他半晌,脑袋扎进他的脖颈,顿时被温暖包围。   人有了软肋,就像是有了铠甲,方圆千里便可无人能敌。   天上的雪纷纷扬扬,落满了大地。   清晨,苏清培执意要去城南置办年货,苏清阳想想城南都是些古玩字画,就陪他一起去了。   回府的时候,雪却是越下越大。   苏清阳本想早些回来,可是苏清培今日不知怎么回事,磨磨蹭蹭了许久,挑东西挑得人心烦气躁,索性就将东西仍在地上,大声对他说:“我们歇歇再走。”   苏清培抬头看看天上,摇摇头,说需要越下越大,别歇了快走回府,他提着手中的东西朝前走,越过苏清阳,见他不理睬自己,苏清阳更加心烦气躁,上前拽住苏清培的手:“我让你歇会再走。”这风雪他怕他受不住这寒气。   苏清培这次却没有松手,一拉一扯之间,手中的东西骨碌碌滚落了满地,他拉过自己的手,低头捡起年货来,苏清阳看看都是不值钱的东西,索性将地上的东西,踢了踢,全部踢到旁边的臭水沟中。   苏清培站起身来,顺手推了一把苏清阳,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顺势跌落在雪地上,等屁股的疼痛传过来,他暴怒,嗷了一嗓子就爬起来,和苏清培扭打做一团,不想却被苏清培一石头砸在额头上。   他还想说什么,眼睛卯金星,随后便晕了过去。   苏清培看他倒在地上,走过去伸手扯过他的腰牌,他蹲在地上看了苏清阳许久,才慢慢直起身子来,放出信鸽,裹紧衣服,带着满身风雪朝城北走去。   那日,苏清阳满身是雪,安平侯带人找了一天一夜,才找到已经冻僵了的他,御医都说他的腿从此怕是废了,冻得太久了,救不回来。   苏清阳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哭得肝肠寸断。   安平侯坐在大殿内,半晌没有言语。   下人们都相传着,二少爷闯了祸,怕侯爷责罚,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安平府的这个年,谁都没过好。   春花秋月,光阴如梭,天下大定,新女皇登基,转眼十余载。   安平府的二少爷回来了。   苏清阳看向他,当初笨拙弱柳扶风的少年变得更加高大,长得如此的好颜色,一身青衫,眉宇间温润尔雅,每当苏清培与他对视之时,他便低下头,冷漠以对。   侯府内众人对他态度都不太好,苏清培也不甚在意,他找到安平侯说是要给苏清阳治好腿疾,其余时间大都不在府中,众人都不知道他去哪里,他也不提消失的这十余年。   安平侯老了,嫡长子苏清阳身又残疾,庶子苏清培也失踪多年,如今天下格局初定,正待苏清阳准备袭承爵位之时,苏清培却回来,这当真耐人寻味。   晚膳后,安平侯找苏清培去书房。   老侯爷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苏清培,叹了口气,慢慢道:“这么多年,本侯请遍了天下名医,都说清阳的腿没得治了,你真的能治好麽?”   苏清培喝着手中的茶,道:“那些都是庸医,说的话都不可信,爹放心,最快三个月最慢半年,我就让哥重新站起来。”   安平侯点点头,面色沉重:“这些年苦了你了,也只有你还惦记这事,清阳的心结怕是一时半会还解不开,还是慢慢来吧。”   苏清培点点头,沉声道:“终究是我对他不住。”   屋外的苏清阳不知呆了多久,他面无表情缓缓扶着轮椅走开。   苏清阳的一双腿隐卫常年血液不通畅冰冷没有温度,苏清培便用熏艾,配合独特的按摩手法,再在其上行针,每日忙完这一切起码要半日。   不要说苏清阳个病人受不住,就连苏清培这样的也有些吃不消,苏清阳缓了一会才缓过来,苏清培正坐在桌边喝茶吃点心,这点心是从他给苏清阳只腿疾第二天摆上桌的,大都是他小时候爱吃的。   苏清培吃得乐呵呵的。   苏清阳摆好自己腿上的薄毯,抬起头来问想苏清培:“你不觉得欠我一个解释么,这么多年你究竟去哪了?你突然又回府,究竟是为何?”   苏清培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眼睛,道:“我想回来治好你的腿疾。”   苏清阳挑了挑眉,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他笑了一会才说:“治好我的腿疾,你现在才想起来治好我的腿疾,当初你抛下我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我早就说过马后炮没有用,你什么时候回来不好,偏偏要选在这个时候,如今你让我怎么信你?!你怎么不说你去哪里了?!”   苏清培看着他的腿,忽然没有言语,他想他不信他是应该的。   看着他不说话,苏清阳转过轮椅,复而回头对他说:“苏清培,曾经我真的很想问问你,这十几年去了哪里,过了这么多年,你说不说都已经不重要了,我已经不在意了,我不想再问也不想知道了。”   他的话很轻,却带着决绝与冷漠。   苏清培握紧手中的茶盏,直到它变凉,一饮而尽。   三个月后一个清晨,苏清培被喧闹声吵醒,他打量着陌生的房间,发现是他父亲的书房,他扶着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却发现手中多了一把染血的匕首,老安平侯倒在血泊中,早已经没了声息。   苏清培看着眼前的一切,慢慢扬起嘴角,目光慢慢从散漫变得清晰,他没有辩解一句,就被压入大牢中。   次日,苏清阳正式继承爵位。   大牢里阴暗又潮湿,不见光亮,空气里永远充满了血腥气,怎么都洗刷不去。   苏清培认字画押,承认的很快态度很好,没有吃苦头,只是他现在倒在杂草堆中,撕心裂肺地咳着,地上一滩滩已经变成褐色的血迹。   此刻,苏清阳站在门外,静静地看着蜷缩在杂草堆上的苏清培,无悲无喜就那么看着他。   苏清培似乎感觉有人注视他,缓缓抬起头,与他对视许久,才终于笑着道:“哥,你终于来看我了。”   他未等苏清阳开口苏清培便问他:“爵位真的那么重要,比爹的性命还要重要?”   苏清阳看着他冷漠地道:“这些都是你逼的,我该好好谢谢你,至于父亲,呵,你知不知道我杀他的时候,他竟然看着我说,不会怪我。”   苏清培捂着唇咳了许久,他抚着胸口,缓了好久,才平静地说:“我记得你原来不是这个样子的,什么时候就变成如今这般模样?”   “大概从你让我变成一个废人开始吧,你知不知道我过得是什么日子,我常常想如果没有你,我便不会遭遇这些事情了吧,苏清培,从我醒来的时候我就只剩恨你了。”苏清阳抓住栅栏对他吼道,白皙的手上满是青筋。   “这些年是我对不住你,我是有苦衷的。”苏清培抹了嘴角的雪,苦笑着道:“算了,你也不想知道的。”   “天底下有苦衷的人那么多,不是有了苦衷就可以为所欲为。”   苏清培看着他慢慢翻了身,看着黑漆漆的房梁,轻声道:“这样啊。”   他说,哥,我不该将你仍在风雪里,这么多年我常常梦到你,你总是在雪地里哭着,而我什么都做不了,我真的后悔了,哥,你原谅我好不好。   苏清阳先是一愣,随后便看着他:“你死我就原谅你。”别以为吐了几口血,装点可怜他就会放过他,他那些受尽了冷嘲热讽的日子,他该找谁算账,他也不知道从何日就变成今日这般冷酷无情。   他听了也不恼,只是自顾自说,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对我说过等我们长大了,便一起去漠北看看极光,去南疆看看山水,去大漠看看落日,去巫山看看雪,去泉州看看海,这些年我去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风光,便觉得这些景色未必都有书中写得那么好,后来我想了想,大抵是你不在我身旁,便觉得看什么都是一样的吧。   他说,这些年我从来都没睡好一个安稳觉,每每夜里总是被冻醒,哥,你为什么不在我身边搂着我睡觉呢。   他说,你说我只能被你欺负,只有我死你才会原谅我,哥,便如你所愿吧,这些年我身子耗了许多,命也不长,不是你点心里毒的原因,是我自己底子不好,你不用觉得内疚,这十几年来我每日都很内疚,那感觉一点也不好。   他说,哥,我好冷,你再抱一抱我好不好。   朦胧中,他似乎看清了苏清阳的面容,还是和小时候的一样的嚣张不可一世。   苏清培浅浅一笑,这笑容入春风拂面,他说:“哥,爹不会怪你,我也不会怪你。”   他们是至亲的亲人,是血脉相连的人,为了他哥,没什么好委屈的,不管他变成如何的模样,他想只要他哥想要的,他都可以帮他完成。   苏清培越过苏清阳,他看见窗外的阳光越来越灿烂,天空越来越蓝,府中的那颗巨大的槐树,开出了槐花,风一吹来,清香四溢,花枝摇曳,外面风光正好,他去了很多的地方看过很多景色,此刻才觉得自己家中的景色才是最别致的。   安平侯站在槐树下,手握书卷,她的娘亲在槐树下抚琴,看见他,便如小时候那般对他招手,笑靥如花。   他欢喜的朝他们奔去,却在此时听见似乎有人焦急了唤自己,他回头发现苏清阳站在他身后不远处,他笑着对他摇摇手,跟他告别。   清阳哥哥,我走啦。   苏清阳站在牢房外,看着地上的苏清培慢慢无了声息,他想说什么,许久之后,张口确实一口闷血吐了出来,弓着身的那刻眼泪流了出来。   他才发现他恨他怨他,却也等了他好多年。   他始终觉得苏清培欠他一个解释。   他只是想听他亲口告诉他。   再也不会有人说了。   那年年关前,宫里有人来找安平侯,对话内容无意间便被苏清培听到,皇帝要苏清阳当隐卫,苏清培想他哥那么爱自由的人怎么能当隐卫。   他哥虽然经常欺负他,对他其实也很好,他小的时候没了母亲,连最低等的下人都可以欺负他,有次他被人打,苏清阳帮他解了围,却对他说,明明是侯府的少爷,却活成这般光景,你丢不丢脸啊,要我是你老早就跳湖死了百八十遍了。   后来他才知道他能去大夫人身边,也是苏清阳找到他爹,求了情的。   他有次给苏清阳背锅,被安平侯罚关在柴房里。   本来是只有他一个人受罚,接过半夜苏清阳拍着门说要进去陪他。   柴房潮湿,他本来就怕冷,苏清阳便毫不犹豫地脱下自己的外袍给他穿上,将他搂在怀中睡觉。   他的哥哥总是总是不经意间以他的方式护着他。   下人们都觉得苏清阳老是欺负他,他从来都不觉得,他觉得他哥好着呢。   从此,他便决定要好好护着他哥。   他便代替他成为隐卫,拿了他的腰牌,谎称自己是苏清阳,在隐卫呆了一年又一年,去不同的地方执行不同的任务,他开始学会拿刀杀人,开始学会算计人心,他总是庆幸,做这些事情的是他,他和他哥之间有个清清白白也是好的。   只是他没想到苏清阳的腿会废了,那日他明明放出了信鸽,后来在程辞那里见到信鸽才明白,为什么侯府的人找苏清阳找了那么久。   他便找云陌学了医术,后来他帮书亦救下孟庭南,书亦给了他圣女的血制成的药丸,他想总有一天他能只好她的腿疾。   新女皇登基,都放了他们隐卫,他回到府中,却没想到苏清阳对他怨念那么深,他当隐卫那么多年,又跟着云陌学习医术,怎么会不知道点心茶水中有毒,他还是吃了下去,只想打消他的疑虑,他当隐卫因为身体底子不太好,吃了很多苦,执行任务时也受过很重的伤,好好调养云陌说或许还能多活几个年头,他觉得只要能医好他哥的腿疾边都是值得的。   细细回想,在府中小打小闹的那几年,才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才是最幸福的日子。   后来沈放见过苏清阳,他问他过得好不好。   他说他总是在做梦,梦中冰天雪地,茫茫荒原,苏清培在前面走着,他想追上他,怎么喊他他都不回头。   梦中的雪下得很大,他一直叫着苏清培的名字,很久很久。   久到以为他不会再醒过来。   漠北的极光,南疆的山水,大漠的落日,巫山的白雪,泉州的大海。   那么多的风光,他再也没有找到等他实现诺言的亲弟弟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个完成 撒花撒花 爱有很多种 兄友弟恭也是爱 周末愉快哈 ☆、酉十   绿竹楼的如陌,本不叫如陌。   我叫顾倾,从小就待在绿竹楼,等长大了就从父亲手中继承了绿竹楼,说好听点这就是家族性产业,我也算是个标准的富二代了,我心中如此想,别人就未必,青楼楚馆本就是烟花之地,三教九流聚首,都是跌倒尘埃里的卑微身份。   我爹从小就将我往老鸨这个方向培养,我也不负他众望,在这一片烟花之地混得风生水起,我爹看着安慰得不得了。   等我接受了绿竹楼,第一件事就是想找个不一样的花魁,上京里的人大都爱新鲜,大锦的男子看惯了,那就换个异域风的呗,我的经验之谈,男人嘛都是朝三暮四的,女人也是如此。   怀揣这个我要培养绿竹楼下一个花魁的梦想,我去了青州,那里与西域接壤,大锦人和西域各国通婚的不少,找混血的准没错,混得越多越漂亮。   大概是我的情报信息有误,到这里才没几天,就发生了一场小规模大帐,我打算走的时候,从死人堆里面扒出一个少年来。   那个少年虽然满身都是泥泞,干涸的血迹,巴掌大的脸上全是结块的泥巴,只有鼻尖微微露出,小巧而白皙,那一刻我便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这个少年一定是个好看的少年。   我看向他,手中的折扇挑起她的下巴,问他:“你愿不愿意跟我走?从此锦衣玉食,一生无忧。”   阳光下的少年,瞪着眼睛看向我,半晌,才怯怯地点点头,我扬起嘴角,拍拍我身边的空位,示意他坐上来,马车一路摇摇晃晃,带着我的希望去上京。   果然如我所想一样,洗净脸的少年,有着秀挺的鼻子,小巧的嘴巴,星眸含情,我看了很是满意,便问他叫什么名字。   少年想了很久,才小声地说:“我叫宋二郎。”说完就低头看着她的脚尖,一下一下踢着旁边的石头。   我一听这个名字就摇头,将来要成为绿竹楼的花魁的少年,怎么能有这样一个庸俗的名字,叫出去太丢绿竹楼的脸,思索片刻,便对他说:“你以后就叫如陌吧,用一个新的名字重新开始生活。”   少年点点头,羞涩地对我笑,我想这始终是个孩子啊,单纯得如白纸一般。   趁火打劫是常事,会上京的路上遇到了土匪。   少年将我从水中捞了出来,我身上有箭伤,在水中又泡了些时辰,疼得不行,也没什么知觉,只感觉有人将我从水中拽了出来,勉力抬起头透过月光,看见宋二郎清秀俊逸的侧脸,他抿着唇不说话,只抱着我上岸,他摇摇晃晃走得不稳,我却感到安心。   我们跑了大半夜,才找到了一个山洞,他熟练地点起火堆,看着我身上满是血迹的衣服,难为情地说道:“你能不能自己换衣服?”   我艰难地抬起眼,动了动全身,实在没那个力气,只好让他蒙住眼睛,让他帮我换衣服,随后他又出去找了些草药,便规规矩矩地躺在我身边,和衣睡下。   我疼得迷迷糊糊,只觉得伤口处的草药清清凉凉,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带着颤抖,还有那夜月光婆娑,这样的夜我甚至觉得挺美好的。   等到第二日清晨醒来,如陌便看见我坐在他的身边,他慌慌张张爬起来,静静地看着我很久,才憋出一句话:“你伤好得这么快?”   我摇摇头,“不是。”   “那你怎么醒的这么早?”他不解,昨日我还是一股要死要活的样子,今日却风轻云淡地比他早起。   “饿的。”其实我也两天没吃饭了,疼痛已经是小事,今日实实在在是饿醒的。   霞光从洞外落了进来,少年扬起笑脸,快速地整理好衣服,就向洞外走去,说是要去打猎。   我看着他那爽朗的笑容,心情忽然觉得甚好。   肩上的伤将养了些时日,好得差不多,我便当了身上唯一的一块玉佩,拿着盘缠重新买了一辆马车和换洗衣衫,一路摇摇晃晃往上京去了。   有时候路上太过沉默,我忍不住便问他来自何方,如陌说来自青州的一个村落,小小的村落种满了桃花,每年春日将至,粉色的桃花便开满整个村落,春风阵阵,便可见花瓣摇曳,落满肩头,似一场纷纷扬扬的桃花雪,村落便唤做桃花村。   我问他什么他便答什么,从不多说一句也不少说一个词,忽然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路旁有一株株桃花,他忽然开口问起我来。   我一边拉着缰绳一边回答他:“我是我绿竹楼的老板,绿竹楼是家青楼。”关于这件事情我并不打算骗他。   “啊,那我去哪里要做什么?”他侧着脸问向我。   “做花魁啊,我会让你成为绿竹楼有史以来的最受欢迎的花魁。”我说这话的时候满眼都是光,好似前面就有个锦绣的将来在等我。   我叹了口气,缓缓道:“你如今不叫宋二郎了,你叫如陌,我只能救你的命,救不了你的人,往后的日子只能咬牙往前。”   他好久没说话,末了才拉拉我的手袖,点点头。   夕阳拉长的我们的影子,乡间的路上,桃花飞旋,飘飘洒洒落在人的心头。   我花了很久的时间培养如陌,倾注了我有史以来的最多心血,像是工匠收下的珍宝,一笔一刀,刻得全是我的心血。   我教他抚琴,教他诗词,教他写字,教他回眸一笑百媚生,教他作为一个花魁所需要,而他很有天分,学得格外快,没过几年就打败前花魁,成为绿竹楼的现任花魁。   如陌花魁抚琴一绝,很多人都来捧场,薛锦,沈放一流都是常客,姚然原来经常来,后来嫁人了就不太来了,说是嫌弃我这里一杯茶二十两太贵了。   我说这事给如陌听得时候,他正在写字,一笔一画,写得极其认真,我冷笑,原来姚然花钱眼睛都不带眨的,如今嫁了人倒是转了性子,果然人心最善变。   如陌抬眼看了一眼,缓缓道:“随她去吧,没有这个姚然,还会有下一个张然,李然,你怕什么。”   “我是不怕什么,只是有点伤感,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呢,”我拉长了脖子想看看如陌在写什么,他却收起纸来,四四方方叠好,放进衣袖中。   我好奇问他:“你这不是给哪家姑娘写情诗吧?”   如陌看了我一眼,笑着道:“怎么会,不过是练写字罢了,一日不写就觉得有些奇怪。”   “谁知道你呢,如陌,会不会有一天你就这么离开绿竹楼呢?”我忽然有些伤感。   “不会,我会一直陪着你的。”他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说得云淡风轻,仿佛说得不过是一件普通至极的小事。   看着他半晌,我笑了出来,点点头:“是啊,别人都会走,唯独你不会,我可是许了你一生衣食无忧,一世锦衣玉食的。”   这些年我在绿竹楼看着人来人往,幸好身边有如陌的陪伴。   红尘之中总是太残忍。   年关将至,绿竹楼生意很好,前些日子向来身体硬朗的我竟然感染了一场风寒,我坐在如陌的对面,把玩手中的青色茶杯,幽幽道:“前几日,我答应了一个女胡商,将你嫁给她,做她的续弦。”   如陌微微愣神,像是不太懂我的意思,眼神问我为什么。   我笑了起来,用手拢拢头发:“能够脱离这地方,也没什么不好,你为我做得已经够多的了,可以过一过正常的日子也是好的。”   他看着我许久,低下眼眸,看不清眼中的情绪:“这些年我一直以为我很特别,以为我的结局会好一些,再是人前的风光的花魁又怎样,人强不过命,呵呵,我也算是要从良的人了。”   他忽然站起来,走到我的面前,附身温柔地造我的贰角落下一个轻柔的吻,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看着面前合上的门,我忽然觉得疲惫,像是一场做不到尽头的梦。   如陌出嫁的日子就选在下个月初三。   那日风和日丽,绿竹楼下鼓吹敲打之声不绝于耳,热闹非凡。   我走到窗户边,推开窗户只见一队花鼓正走到楼下,声势浩大,一个笑得满面出风的女胡商坐在高头大马上,蓝眼金发,身后的小厮抬着彩礼,门口放的炮仗几乎炸的人耳聋。   如陌穿着一身正红的嫁衣走了出来,临上轿前,有意无意地他回头,四目相对,我看见他对我说珍重。   我笑着对他挥挥手,亦回他一句保重。   从此山高水长永不再见。   晚上看着依旧热闹的绿竹楼,我却怎么都不高兴起来,我爹以为我是少了一颗摇钱树而伤心,这里哪都看着不像样,我坐在大厅的角落喝茶。   沈放坐在我对面,优哉游哉地剥着花生,说我上午的眼神像刀子。   我笑了笑,让小厮给我换了一杯酒。   酒入愁肠,一醉解千愁。   喝一杯解决不了问题,那就喝两杯。   没有什么是我解决不了的。   我向来会麻痹自己,如陌走后我就开始培养新的花魁,挑来挑去都觉得少点了什么,一个一个只长了长漂亮的脸却都不脑子。   如陌走后她的房间空了出来,我闲置了许久,后来人实在太多不得已要将他的房间挪出来,鬼使神差我拿着布巾走进他的房间,许久未有人使用,窗台上那盆君子兰早已枯萎,红木桌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灰。   收拾柜子的时候,忽然看到角落里一跤紫色的衣料,如陌从来不穿紫色的衣服,我也不穿,想都没想就将那个包裹抽了出来,抖开来却是一件崭新的衣衫,针脚细密,花纹繁复,衣摆小面有个小小的倾字,我顿了顿又伸手向里面掏了进去。   如我所愿我找出很多新的衣衫,单衣,鞋袜,春天的,夏天的,秋天的,冬天的,还有三套面首,看着这些摆在地上东西,我一一抚过去,苦笑开来。   为什么你走后才给我看这些呢。   如陌,是你太狠心,还是我绝情?   还有一个小小的木盒里,端端正正地摆放这叠起来的纸,上面一笔一画全是我的名字。   顾倾,顾倾。   平生一顾,有梦如倾。   我抱着这些先是笑,而后泪水像是绝了提,撕心裂肺。   绿竹楼里的小厮都说那天我哭得像猪嚎,连我的爹都惊动了。   我是绿竹楼的什么老鸨,亦是隐卫酉十,自小在绿竹楼长大,掌管隐卫情报司。   那年我要去寻找一个新的花魁,能为我所用的花魁好来取代前任花魁,前任的花魁是九皇子的人,我怎好放任别的眼线安拆在情报司里。   我尽心尽力地培养他,我总是以为他和别人都一样,和我一样都是棋子,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随随便牺牲,在我没想明白的时光中,在那些朝夕相伴的日子,有些感情终究是不一样了。   他出嫁那年的我不是偶感风寒,而是被九皇子的人下了毒,那杯茶本应是如陌喝下的,我替他喝了下去,是我爹找了云陌来我才捡回来一条命,我想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将他送走。   记得他曾经说过希望找一个彼此喜欢的人,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我那时笑他痴人说梦话,后来我想明白了,我不可能护着他一辈子,痴人做梦的应该是我。   我亲眼看着他嫁与他人,看着他对我说珍重,我才明白这个世上生离死别并不痛苦,痛苦的是自己的无能为力,那感觉真的太糟糕。   我是绿竹楼的人,在我爹面前发过誓,一身断情绝爱,誓死效命于隐卫。   这无尽黑夜,茫茫不到头,我一个人走完就好。   我以为我看得很开,这世上总有人要离开,没有人能保证相互陪伴一世,一辈子那么长,有时候平安喜乐比爱情更重要。   后来老皇帝驾崩新皇登基隐卫解散,九皇子死在封地,七皇子不知所踪,我大概除了会做老鸨,别的一窍不通,只好继续呆在绿竹楼,沈放有时会来看我。   他看着我穿着风骚的紫色衣衫,头戴十二支金钗,饮着酒对我说,看着挺光鲜的,顾倾,你活得真像只狗。   我才不会去理会他,我实在是很讨厌沈放,这人说话总是太过一针见血。   如陌,你走后才发现我的余生从此化作酒,一口口全是愁。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用第一人称写的 我也不知道我写得是什么 这个就作为最后一篇了 实在是太忙了 码字是个力气活 所以会歇一段时间 谢谢一直看文的亲 么么哒 顺带自己鼓个掌 完结撒花 再次谢谢大家 每天看到有人数上涨 就会很开心 是我更文的动力 下次再见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